曲靖:马龙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主要做法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01-02
手机版

  曲靖市马龙区地处云南省东部,居昆明与曲靖之间,因为她美丽的景色和高达52.05%的森林覆盖率,被誉为“绿色天然氧吧”,是全市物流加工贸易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教融合基地、休闲康旅目的地。“马龙”系彝语“麻笼”译音,意为“驻兵之城”,全区辖3乡2镇5街道、74个村(社区)、566个村(居)民小组,其中民族村(居)委会5个,民族村(居)民小组57个。居住着汉族、彝族、苗族、回族等22个民族,总人口 21.3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2%。   自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以来,马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三个引领”,实施“六大工程”,建立“三项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描绘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民族团结进步生动画卷,书写了“同心共荣·秀美马龙”的崭新篇章。

  一、坚持“三个引领”,铸牢思想之魂

  (一)坚持思想引领,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新合力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行政学校)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学习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区委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培训4期共600余人次,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十二个必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高了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凝聚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政治引领,开启民族团结进步新征程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民族工作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巡察2批次,纳入政治考察各级党员干部559人次,纳入综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分值占100分,将其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挂钩。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2次,政协专题协商3次,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行职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三)坚持组织引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新机制

  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现有人员7人,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紧锣密鼓推进马龙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筹建,10个乡镇(街道)均明确由副书记分管民族工作,配备民族宗教工作专干,织密民族工作网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群众满意率达98.4%。2021年11月,成功创建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实施“ 六大工程”,夯实同心之基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制定《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群众性宣传教育实践的实施方案》,在区级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实践所10个、村(社区)设立实践站74个、自然村设立实践点566个。依托区博物馆设立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依托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区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从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四级全域推进,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广大群众中有分众化地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做到有实践阵地555电影网、有实践制度、有实践队伍、有实践活动,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马龙各族群众中入脑入心。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若干规定》,把各级党组织打造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沿阵地,把广大党员培养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行者。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五个认同”。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习教育培训4期800余人次,组织6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珠源大讲堂”第三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讲好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马龙故事。将鸡头村红一军团部驻地旧址、五烈士陵园、红军树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学校师生、企业职工等2000余人次重走长征路活动,开展伟大精神教育,传承红船精神、长征精神、抗美援朝精神、抗疫精神等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引导群众赓续红色血脉,凝聚担当使命、感恩奋进的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在全区中小学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各学段不少于12课时,加强学科融入,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全区累计组织专题教育培训400余场次8.5万余人次。开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线上展厅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课堂,在七彩云端、曲靖M等主流媒体开设信息专栏,制作《马龙视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电子刊物1期,主题教育网络阵地拓展深化。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继承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力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提升各族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

  (二)实施“视觉形象”工程,涵养各民族共有精神源泉

  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3个、主题广场12个、主题街区1个、主题长廊1条,合理布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展板、墙体文化、景观小品,突出对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的宣传,强化中华民族相融共生的集体记忆,深化中华民族在共同疆域、历史、文化、精神方面的认知与认同。组织汉服、旗袍表演队,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中演出60余场次。全面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种会议均使用普通话,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和“童语同音”行动,全区学校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率和“推普率”均达100%,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覆盖率达100%,普通话使用率逐年提高,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达60%、62%和65%,通过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验收,彻底消除了民族间、地区间的语言交流障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作品130余幅(篇),开展专题文艺演出20余场次。科学传承保护民族文化,先后在咨卡、鲁石、深沟等民族村建设民族文体活动广场20个,民族地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争取“百名人才”培养项目资金20万元,实施苗族芦笙演奏技艺传承保护,苗族芦笙舞《笙声情悠悠》获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挖掘半个山彝族“蝌蚪文化”,创作花灯剧《蝌蚪情缘》展演,获云南省文化精品工程奖。制定《马龙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制度》,2020年以来,共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100人,表彰“道德模范”20人,引领各族群众向上向善、团结互助、奋勇争先。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立体化、具象化的呈现,做到有形、有感、有效,润物细无声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让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各族群众心中更有高度、更有厚度、更有温度。

  (三)实施“同心筑梦”工程,共走各民族共同富裕之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放眼全国、面向全省、置身全市,围绕打造“物流加工贸易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教融合基地、休闲康旅目的地”的发展定位,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民族医药、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09.6亿元,经济总量跃上百亿元台阶,实现自2018撤县设区后翻番,全省排名由2017年的第91位跃升至82位,经济增速年均为11.2%,分别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连续两年经济增速进入全省前十名,2020年全省第四、2021年全省第六,2019、2020、2021年分别居全市第二、第一、第三。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制定《曲靖市马龙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二十二条措施》,着力破解制约全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组建招商工作专班3个,加强与东中部城区的交流合作。2020年至2022年,共引进区外资金419.21亿元。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稳定粮食播种45.6万亩,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坚持“一业一策”,苹果、花卉、草莓等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肉牛、生猪规模化养殖稳步推进,成功入选国家肉牛产业集群;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7个,建成省、市级“绿色食品品牌”产业基地17个,“三品一标”产品保有量达48个,累计种植苹果5.38万亩、花卉3万亩。咨卡彝族火草褂被列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彝族泡缸酒系列产品深受群众喜爱。全域旅游加快推进,建成马过河、沈家山两个3A级景区,红垚庄园5星级民宿,盛水湾4星级温泉酒店,福源堂国家3星级旅游饭店,打造旅游线路6条,“相约马龙·有爱必达”旅游品牌持续打响。2021年接待游客27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7.7亿元,同比分别增8%、6%。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20年的16.2:44.0:39.8调整为2021年的18.2:43.6:38.2。人均GDP近三年分别增长8.4 %、9.8%、14.4%。实施城镇化发展行动,城镇化率从2016年的32.18%,增至2021年的36.95%,城市品质内涵持续提升,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2020、2021年均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不断健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42个,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逐步致富。2020、2021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40942元、14944元,收入之比从两年前的1: 0.35缩小到1:0.37,各族群众齐头并进的前后距离不断拉近。投资700余万元开展“美丽公路”建设,成功创建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新建5G基站176个,城区5G、农村4G总体覆盖率均达98%以上,拉近交往交流交融时空距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区管校聘”全省领先。近三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5%、96%和9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7%、97.5%和 98.6%,参保率逐年提高,实现应保尽保。乡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推行“救助+服务”多维救助方式,提高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殡葬改革,人均公共服务支出逐年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速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并轨统一,全区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达96.11 %。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高度团结统一,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四)实施“为民惠民”工程,同谱各民族生态宜居幸福曲

  将“十进十创”作为推进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2016年以来,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资金2.64亿元,实施完成三轮“十百千万工程”,永发村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马龙一中、月望乡等17个单位创建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4个,区级38个,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全域创建格局。2022年,被省民族宗教委列为“十百千万”示范县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推动各民族宜居同住。建成国家、省、市级生态村70个,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七个标志性战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马龙河被评为云南省“美丽河湖”。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植树造林12.5万亩,“森林马龙”建设持续巩固,实施“绿美马龙”行动,森林覆盖率达52.0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6%、森林蓄积量31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25.58%。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2个,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137.5MW。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9%,全区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全部封闭循环使用、不外排,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单位GDP能耗3年间累计下降2.16 %。全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中国绿色名县”等荣誉,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8%。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优先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优先安排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各民族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意识不断加强,在生态宜居中进一步坚定一定能过上更好日子的信心和决心。

  (五)实施“互嵌互融”工程,激发各族群众情感共鸣

  实施“互嵌式安置行动”。全面完成7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通过易地搬迁、移民安置、棚户区改造等措施,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巩固各民族融洽无间的居住形态。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成4个脱贫攻坚集中安置点,总搬迁规模达1047人;263名随迁人口易地搬迁,并由“农民”转变为“市民”。完善15分钟生活圈,在区、乡、村为民服务场所设立“一站式”民族事务窗口,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健全落户、就学、就医、就业、创业等服务举措,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社会保障权利。常态化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通过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将基层党组织力量下沉到社区,打造互嵌式示范小区8个、示范社区6个,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360件,全力打造共居共融、和谐共生的居住环境,促进空间嵌入。

  实施“文化、心理互嵌行动”。全区121所中小学32632名学生均实行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成功承办中国山地自行车联赛第二站比赛、第八届云南名特小吃暨民族饮食文化节、云南省田径耐力项目对抗赛、第八届少年儿童中长跑兴趣拓展赛等,丰富马龙全域旅游内涵,激发各族群众自豪感。聚焦“挖掘、赋能、聚力、共享”四个工作重点,挖掘“黄土坡五尺道”“大头百姓”“蝌蚪文”“三线建设”“红军长征过马龙”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根脉,讲好各个历史时期各民族多元一体、团结进步的故事,推出兼具地域性、时代感、生活化的戏剧曲艺、舞蹈摄影、书法雕塑作品600余件,让马龙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具有马龙辨识度,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实现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激起各族群众情感共鸣,促进心理深度嵌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18901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22747人,初中文化程度58597 人,小学文化程度63973人,文盲13882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每10万人中大学文化程度人数由4161人上升为 9786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数由7608人上升为11778人,初中文化程度由26662人上升为30340人,小学文化程度由 43233人下降为33123人,文盲人数由13882人减少为8766人,文盲率由10.27 %下降到7.19 %。各民族实现文化交流互鉴、深度融合,增进文化认同。

  实施“互嵌式发展行动”。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对其创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协调解决,三年来团区委、妇联、工商联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720户12169万元(妇联302户,5119万元;工商联200户,3646万元;团委218户,3404万元),建成全市最大的清真食品生产基地1个。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流动人口36271人,占总人口的18.78%,其中跨省流入人口6319人,省内流动人口29952人,实现各族群众同步发展。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面向南亚东亚辐射中心、长江经济带、滇中城市群、麒沾马一体化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建设以5条高速、3条铁路为支撑的对外交通体系,大型车马碧水库正式蓄水,骨干水源、输水管网保障周边地区饮水用水安全。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吸引省外投资商落地11户,抓好劳动力集中转移输出,组织10批次10809人输出省外,与各地区、各民族在经济上形成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帮助马龙各族群众增加收入、提高技能、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为各族群众搭建创业新平台、拓展市场新空间、提供服务新便利、提升基本国情新认知,更好地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嵌入。

  实施“构建互嵌式社会行动”。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激发各族群众情感共鸣。健全教育、就业、婚姻、户籍等方面政策支持,定期选派干部对外交流,实施“筑巢引凤”“珠源百人计划”等人才引进工程,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录用禁止设置户籍、民族成分条件,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就学。通过双向组织与东中部地区和本地区各族青少年开展夏、冬令营的活动等体验式交流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通过旅游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将旅游注入新内涵,打造新路线,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主体,用好新基地,形成全社会、各领域、多方位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局面。“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全省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6万人以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吸引在外人才返乡参与乡村规划2498人次。全区不同民族间结婚登记1564对,本地与外地结婚登记997对,推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社会结构。

  (六)实施“平安建设”工程,同构各民族共治共享新格局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把法治思维贯穿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过程,建立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科学稳妥调整相关政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640个,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辖区内各族公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在第二届区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有30人,占16.7%;第二届区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25人,占14.12%。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双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聚焦扫黑除恶、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婚姻养老等热点难点,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主题宣传90余场,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智慧化建设,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法、统战、公安、民宗四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坚持每周一排查、每月一分析、每年一总结,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达100%,正觉寺被评为全省“和谐寺观教堂”。扎实推进平安马龙建设,以网格化、服务化为方向,健全“五治融合”机制体制,设立社区网格民族事务服务窗口130余个,及时调处化解民族事务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化解”活动,多年来,没有发生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涉民族网络舆情。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连续8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平安县”,连续15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区)”,连续19年被省政府授予“无毒县”;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三、建立“三项机制”,凝聚创建之力

  (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位推动。实行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同步组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组织区创民办,抽调工作人员10名,做到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制定完善《2022年曲靖市马龙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形成“1+N”创建体系。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创建工作联席会、推进会,适时交叉调度,使创建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创建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每项工作都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考核结果运用等,清清楚楚列出来,明确下去、抓好落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坚持以纪委监委为主的专项督查,以区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为主的综合督查,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约谈”的督查和“白单、黄单、红单”的督办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区委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三)建立包保责任制和承诺办理机制

  紧扣创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区级领导和区直单位包保责任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责任。建立创建单位承诺办理机制,层层递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承诺书,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挂钩,实行硬约束。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全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逐步形成,走出了一条“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在建立和维系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情感纽带中,促进了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马龙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质的飞跃,马龙大地奏响一曲曲心向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颂歌,正以优异的成绩、昂扬的斗志向着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奋勇前进。

上一篇:周涛:赏读尹先敦老师新著《师朋雅评》感怀
下一篇: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 峨眉三小开展创文海报征集活动

最近更新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