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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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2日本据3债务人名称

      海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莒州集团有限公司本金111,889,980.00147,640,000.0055,518,000.00

    利息12,742,489.8218,135,411.09

  6,149,061.20

    担保人

      山东建兴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浮来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汇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大自然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于波涛、姚秀英、崔慎航、纪素英、周长海、张德萍

      山东海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海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汇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浮来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自然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于波涛、姚秀英

      莒州集团有限公司、浮来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汇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大自然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波涛、姚秀英、李书青、岳进梅、王立升、张世红

    抵押物/

      工业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机器设备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20105-2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山东新德铭能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3年1月4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2年11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如债务人或担保人破产的,债权金额以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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