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4年度江门市直卫生系统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江卫团〔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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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04年度江门市直卫生系统共青团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江卫团〔2005〕4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团委(支部):

  2004年以来,市直卫生系统各级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团的十五大精神,扎实推进共青团工作,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活力。在医疗卫生工作中,青年医务工作者恪守职责,无私奉献,积极开展“健康直通车”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情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市直卫生系统共青团工作,我局团委定于“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

  按等额评选要求,确定“江门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团组织”名额6个、“江门市直卫生系统优秀团干部”名额25名、“江门市直卫生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名额120名(以上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江门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团组织的条件:

  主要从能否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团组织班子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题活动情况及活动阵地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优选。

  (二)江门市直卫生系统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1、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团干部;

  2、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把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取得了突出成绩;追求上进,求真务实,密切联系青年,得到团员青年拥护,模范遵守《江门市治理卫生行业红包和回扣的暂行规定》,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三)江门市直卫生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刻苦学习,勇于实践,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成绩;道德品质高尚,自觉遵守《江门市治理卫生行业红包和回扣的暂行规定》,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团的工作任务,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要求

  (一)要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坚持民主原则,注意听取本单位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审核,集体讨论,确保推荐质量。

  (二)要注意推荐对象所在部门工作的先进性。推荐评选工作要与本单位团工作结合起来,优先推荐在团组织工作方面成效突出的团干和共青团员。

  (三)要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对市直卫生系统各级团组织建设的一次检阅和对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的一次促进,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要认真做好材料填报工作(有关内容、表格可在江门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http://wsj.jiangmen.gov.cn/ )。推荐“先进集体”须填写好审批表,并附上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须填写好审批表,并附上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要求撰写、采集先进事迹材料,个人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现任岗位和职务,主要成绩等等。今年,局团委将对优秀个人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公示,选出有代表性、先进性的个人事迹在全市卫生系统和有关媒体宣传报道,塑造和弘扬医务工作者 “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5、各单位团组织请于4月15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局团委。

         

  共青团江门市卫生局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梁长培,电话:3539607,传真:3529764)

  主题词:申报  共青团  先进集体和个人  通知

  抄送: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江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5年3月31日

  校对:组织人事科  梁长培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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