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改革呈现“三大亮点”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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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厅网》 2017年3月6日

  日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修订印发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意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号,以下简称“综测相关文件”)。此次修订立足于学生成长实际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目标,结合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精神,重点突出“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的教育理念,依据大类招生背景下人才培养的管理需求,优化了测评结构与计分方式,强化了对“创新创业”的引导鼓励,规范了德育、文体的测评内容,完善了先进个人的评审条件,并从2016级本科生起全面实施。

  亮点一:测评结构调整为模块组合式

  此次修订工作的最大亮点是将原办法中智育部分细化为文化课程和创新创业能力,并将原办法中“德育10分、智育82分、文体8分”的单一计分方式调整为模块组合式,即:

  一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0%+文化课程×80%+创新创业能力×2%+文体×8%

  其他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0%+文化课程×(75%—80%)+创新创业能力×(2%—7%)+文体×8%

  该校各学院(系)可立足实际,结合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个性化定制相应的计分公式,帮助学生减少盲目、明确目标,满足学生发展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学院(系)人才特色培养和学生个体发展的多元化评价。

  亮点二:测评基本单位调整为专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2015年开始实施大类招生后,部分本科生班级管理需要再次重组,为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此次修订将测评配合大类招生的形势转变,测评基本单位由班级调整为专业,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也一并调整为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开展,不仅化解了班级重组引发的系列问题,还有效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激励专业学习,固化专业归属感,鼓励专业技能的深度发展。

  亮点三:优秀评选提升质感

  此次修订完善了学校现有文件间的关联,在各类优秀个人评审条件中统一增加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所在宿舍须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三星及以上等级”两条内容。同时,重新设置“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占比,将原有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10%”条件调整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10%且居专业年级前15%”,鼓励学生品质做人、勤奋学习、潜心学问,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snedu.gov.cn/jynews/gdxx/201703/06/65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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