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条政策确保校园和学生安全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2-12-10
手机版

  光明日报客户端北京9月6日电(记者董城 通讯员邹韵婕)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新闻办6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施行。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规定》中涉及一百条政策,并不是对以往校园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的简单叠加。新规定不仅围绕学校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诸多政策突破和细化,更在校园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出台了很多创新之举。

  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宇辉介绍,《规定》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在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方面,明确了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部门),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在保安力量方面,明确提高了学校专职保安员的配备标准;三是在学校周边环境方面,明确了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四是在交通秩序方面,明确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解决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五是明确了依法查处校闹行为,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分工调整,结合首都社会治理和教育治理工作实际,做出五项创新之举。

  《规定》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分工调整,结合首都社会治理和教育治理工作实际,一是首次集中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网信、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银保监等18个相关委办局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依法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首次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首次建立了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四是首次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要求学校结合岗位设置,明确其他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据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学生安全,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先后创建了563个“高宝来爱民服务岗”,日均上勤警力2000余人次、出动巡逻车1000余辆,共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3200余场,开展安全防范演练400余场,发放宣传品10万余份,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00余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240余处,关停违法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20余家。及时发现、预防、制止了一批可能侵害师生安全的隐患苗头,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此外,北京市卫生健康部门还组建了国家、市、区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其中,国家卫生应急队伍2支2类124名队员,市级卫生应急队伍6类24支242名队员,区级卫生应急队伍16支320名队员。时刻做好处置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对准备。

  《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出台,使首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可依据的基础性文件。围绕一百条规定,北京市多部门将加强配合协同,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上一篇:2020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机考顺利结束 各学段线上教育教学平稳顺利衔接
下一篇:《焦点访谈》 20130331 早教 该多早?

最近更新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