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托育园备案难!是否有必要做?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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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式托育能否备案?答案是可以的。

  目前已有家庭式托育园完成备案,比如浙江的小鹤培托育、烟台的FAMIC放我家柏林春天园等。

  

  为什么这些家庭式托育园完成了备案,却还是有那么多家庭式托育园无法备案成功呢?

  我们来看下托育机构备案的条件:

  1.营利性机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包括保育、育婴、保健、护士、医师、幼儿教师等等级技能或专业技能)、健康合格证明

  4.在住建局申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5.提供餐饮服务或自行加工膳食的,要有在食品局登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加工膳食的,要有《委托供餐协议书》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6.在当地妇幼保健院申请的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总结下来就是,申请托育备案需要有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审批材料。

  很多家庭式托育机构无法成功备案,更多的原因出在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上。

  首先来说申请营业执照的问题,规定如果房屋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就没办法申请营业执照;其次就是消防关难过。

  那家庭式托育还值得做吗?答案也是可以的。

  从中央到地方,其实有很多政策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托育。

  

  2019年12月19日,国家卫健卫在上海召开“全国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办街道社区、家庭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就近可及的照护服务。

  2020年6月,国家卫健卫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全国家庭托育服务问卷调查活动。

  2020年12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上,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明确表示,家庭托育服务是非常好的一个形式,应当是大力提倡,并指出,家庭托育点已经纳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还呼吁:各地政府不要对家庭托育点一棍子打死,要加强指导、加强支持,还要加强有关政策的完备。

  除了国家层面的声音,各地方又有怎样的举措呢?

  2020年02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鼓励社区开展家庭邻里式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建设。

  再把视线转移到安徽淮北。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后,淮北市做了大量的创新,其中有一条就是:利用一楼带院的居民用房,为小区婴幼儿家庭提供临时、半日和全日的照护服务的“家庭式”照护服务机构。

  总之,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家庭式托育的备案和标准,但家庭式托育园招生压力小、经营成本低等优势也是很明显的,因此选择这条赛道的投资人并不少。

  从国家的种种支持政策来看,属于家庭式托育人的春天终会到来,跑赢托育行业的最后一公里,不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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