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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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2015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包含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属的各专业和社会保障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专业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e.sues.edu.cn/)。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4年10月将通知初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四、网上报名

  被我校接受的外校免试研究生申请者于2014年10月15—10月31日到http://yz.chsi.com.cn凭申请者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在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通讯地址: 上海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 201620

  电话/传真:021-67791223

  E-mail :gcdyzb@163.com

  网址:http://ge.sues.edu.cn/

  附件:推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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