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构建“1+N”“双减”政策制度体系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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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减”政策已发布两个多月。9月23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为落实“双减”构建的“1+N”政策制度体系。

  构建“1+N”政策制度体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双减”意见落地见效,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构建起了“1+N”的“双减”政策制度体系。

  

  具体而言,“1”指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双减”意见,是方向性的、宏观性的“双减”工作的总纲领。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等。

  “N”指的是落实过程中需要对一些概念进行科学界定,对一些工作要求进行细化,以指导各地更好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已出台了学科类培训范围界定、“备改审”、“营改非”、培训材料管理、培训人员管理、查处变相违规培训、加强收费监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课后服务、建立监测机制、培训机构登记等11个文件。

  政策“组合拳”注重针对性、操作性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目前已系统出台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收费、人员、材料、行为、资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这是一套政策“组合拳”,以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有效治理。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强调,这套政策“组合拳”突出了 政治性。严把培训材料“政治关”,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提高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明确提出从业人员从业禁止条件,对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予以一票否决。

  同时,这套政策“组合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重点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通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有效缓解群众焦虑;

  通过推动学科类机构登记为非营利,让校外培训回归公益属性等。

  此外,这套政策“组合拳”体现了 针对性。认真研究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混乱、培训材料质量低下、培训收费高、“卷钱跑路”等问题,分类归因,提出针对性举措和要求;政策设计上注重抓住关键环节,化繁为简,体现便捷高效,便于尽快操作执行;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注重兼顾各方合理需求,维护合法权益,充分考虑落地难易程度,确保政策执行平稳有序。例如,“备改审”、“营改非”、收费监管等文件,全部提出到2021年底完成相关任务,实事求是地为各地工作留出操作时间。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政策

  【北京】线上机构无资金监管不得重新审批,鼓励先培训后付费

  9月23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北京市教委介绍了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资金监管、人员安置等情况。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伟表示,当前,北京市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预收费已经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总额达到9.68亿元;鼓励实施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模式。

  【云南】开展专项抽查工作,重点查处公办学校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

  近日,据云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消息,为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抽查。

  此次抽查对全省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职业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中职院校、中专、技校、技工学校)、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浙江金华】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 进校 " 教师资源库,由校外专家指导组筛选

  近日," 双减 " 试点城市浙江金华就 " 如何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 " 在金东区教体局举行论证会,会上,金华市成立了首个非学科校外专家指导组,并遴选出首批30名校外培训教师资源库名单。

  据介绍,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浙江省各小学、初中实现了课后服务全覆盖。为丰富学生选择,促进素质培养,不少小学、初中通过引入部分校外师资等方式,开设各类个性化、非学科类课程。例如在金华市金东区各校课后托管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占三分之一左右。

  【温州】明确复合型机构剥离K9业务,可继续依法经营

  据9月16日 " 温州教育发布 " 消息,温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明确,从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复合型机构,可通过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

  选择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机构,须在2021年10月20日之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全市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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