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595人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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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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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595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招生。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含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

  (2)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招收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招收导师请咨询报考学院。普通科研项目博士招生计划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科研项目博士,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联合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

  (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二)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入学时间(春季2022年3月或秋季2022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2022年合作招收博士生的产业教授名单咨询报考学院。请考生与报考学院、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报名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如无可不附);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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