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推,全省率先!宝爸宝妈安心去上班吧~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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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妈妈上班,

  家中3岁以下的宝宝托育该去哪儿?

  好消息来啦!

  近日,石家庄有200多家

  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的机构上线,

  还有公益性幼儿日间照料中心

  为广大家长提供便利!

  

  

  

  石家庄托育服务平台上线

  可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

  石家庄市在全省率先研发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近日,石家庄市托育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可满足3岁以下婴幼托育需求。婴幼儿家长可直接从平台上查询全市托育机构基本情况,预约托位、学习育儿知识等。

  

  石家庄市托育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具有地图导航、托位预约、育儿科普、机构管理、数据统计等多种服务管理功能。经过6个月的试运行,今年3月1日正式上线。

  200多家托育机构可供家长选择

  时间、费用、预约方式公布

  预约方式:市民可直接登录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官网登录托育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手机关注“石家庄市托育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

  目前,石家庄市已有200多家经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注册。

  

  △截图为部分托育机构信息

  石家庄市托育服务平台选择的都是经过正规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各项信息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展示出来。

  举个例子:平台上的石家庄市开布托儿服务有限公司评分是5分,收费价格是每月2500—2700元,托育时间是早7点至晚7点。

  石家庄开布托育中心负责人石虹说,对家长来说,这个系统非常全面地展示了托育机构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环境介绍、费用,包括能提供的服务,家长选择托育机构可以更放心,而且可以就近挑选适合自己孩子的托育机构。

  托育中心为更多家长提供便利

  石家庄市民武女士平时工作比较忙,孩子一岁半就进了托育中心。她说,今后有了石家庄市托育服务平台的筛选,就更放心了:“我们家没有人带,所以一岁半就入园了。这种托育的思想可能在广大的家长心中还是有一点不放心,但是我觉得挺好的,可以给孩子机会去成长。现在托班挺多的,大大小小的不知道哪个好,平台以后帮我们筛选一下,了解得更精准。”

  

  石家庄54家托育机构定为省级试点

  全力护佑“最柔软的群体”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石家庄市按照引导、普惠优先、市场运作、多样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程军良表示,目前石家庄市已备案托育机构325家,其中54确定为省级试点,覆盖所有县(市、区)。2023年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纳入石家庄市民生工程之一,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措施,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护佑“最柔软的群体”。

  新闻

  多看点

  石家庄首家公益性幼儿

  日间照料中心开园

  日前,石家庄市第一家由党建资金筹建的公益性幼儿日间照料中心——谈固街道幼儿日间照料看护中心在银龙小区成立。

  谈固街道幼儿日间照料看护中心是石家庄市第一家公益性质普惠型婴幼儿日间看顾照料中心,谈固街道办还在继续谋划,根据第一家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经验,投入后续建设。

  

  详情戳视频

  视频来源/民生关注

  在银龙小区,带孩子来入园的石家庄市民徐艳霞表示,她和爱人平时工作都很忙,刚满两岁的孩子没人看管,公益性幼儿日间照料中心的开办为她解决了大问题。

  谈固街道幼儿日间照料中心由谈固街道党建资金筹建,联合社会上有经验的幼儿托管机构共同管理,目的是解决辖区内0到3岁婴幼儿家庭就近托育的民生难题。该园内的各项建设齐备,目前收费为每月1200元,比市场上其他同类机构的价格低很多。

  谈固街道幼儿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为1127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为300平方米,入托家庭还将免费获得各种幼儿生活用品。

  石家庄首家公益性幼儿日间照料中心开园

  给各位家长带来了很多便利

  还有好消息!

  近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发布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到家庭托育试点

  应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

  提供全日托、半日托、

  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

  且收托不应超5人

  家庭托育点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

  收托不应超5人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官网截图。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登记名称中应注明“托育”字样,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明确“家庭托育服务”。

  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训。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应符合上述条件。

  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

  家庭托育点应提供适宜婴幼儿成长的环境,通风良好、日照充足、温度适宜、照明舒适。家庭托育点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托育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保持收托婴幼儿期间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家庭托育点应与婴幼儿监护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就托育服务中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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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北青年报、冀时客户端、民生关注、新华社

  编辑:李懿璇

  审核:杨利军

  监制:宋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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