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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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 2023年(020)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资格确认

  1.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华东理工大学MBA项目部指定系统中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分数线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023年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包括各科分数线)要求。

  (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入学后进行。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材料的提交与审核

  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邮件形式发布复试通知。

  网上提交:考生登录华东理工大学MBA指定系统3月22日24:00点前在线提交复试材料。提交地址详见邮件通知。

  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包括(均以电子档方式上传):

  (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 初试准考证

  (3) 学历学位证明

  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版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线上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考试、背景评估、英语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三)成绩构成

  复试总分300分,具体构成如下:

  1.政治考试(总分60分)。由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政治卷面总分为100分,我院根据学校的政治考试分值,再按60分制进行折算,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2.背景评估(总分100分)。其中教育与职业背景由系统自动打分(考生个人背景考察根据考生工龄、教育背景、职务、公司背景、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综合情况),面试官主要考核职业形象、配合度及职业发展潜力。

  3.英语能力(总分30分)。主要考核口语表达能力、聆听理解能力、应变能力。

  4.综合素质(总分110分)。主要考核逻辑思维与分析判断能力、语言与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自我认知与自信心。

  (四)复试环节(20分钟)

  1.个人陈述(5分钟)

  考生线上进行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过往的学习、工作经历、兴趣特长等)、职业发展计划,以及目前公司、职能及业务情况。让面试官能快速认识考生,并清楚地了解考生报考华东理工大学MBA的目的与计划。

  2.问答环节(中文10分钟,英文5分钟)

  (1)中文面试:深入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2)英语口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政治考试分数+背景评估分数+英语能力面试分数+综合素质面试分数。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2.特殊加分

  优选面试加分按相关政策执行。

  3.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202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我校(020)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2023年招生计划

  (020)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245人

  八、2023年复试分数线

  英语二:41分

  管理类综合能力:82分

  总分:167分

  九、复试其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者;

  (2)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在复试过程中,考官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它指示材料或推荐信函。

  3.考生必须对复试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本细则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MBA项目部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3861 64253862

  邮箱:mba@ecust.edu.cn

  地址: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506室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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