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万达伤人案,堪称“教科书式”建议,值得学习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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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福建漳州万达广场发生一起情杀案件,女主角全身而退,而两个男人却搭上自己的一生。血淋淋的现实再次证明,自古奸情出人命,妻贤夫祸少!

  根据网上爆料,37岁的犯罪嫌疑人方某和34岁的女子吴某是夫妻关系,被杀男子与吴某有染,被戴绿帽子的方某怒不可遏,于是导致了这场悲剧。

  

  最近,因感情纠纷而闹出人命的事件不在少数。因婚外情引发的血案,为何依然无法阻挡一些已婚男女出轨的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婚外情是0成本,在法律上一般没有惩罚。

  站在道德的角度上,背叛感情的出轨者死不足惜。然而,在法律上,任何理由都不是行凶杀人的借口。所以,遭受背叛的一方,如果不能克制自己,在情绪冲动之下,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愚蠢,而且这样的“解恨”不值一文钱。

  这届网友很有才,给出了一个堪称“教科书式”的建议,有必要大家了解一下。如果不幸遇到没有道德的渣女或渣男,千万别冲动做傻事,干净利落地扔掉垃圾,让自身利益最大化,才是明智的选择。

  

  首先,如果发现老婆或老公出轨,千万别去杀人。想想你的孩子和父母,人渣虽然可恨,但是他们的命不值钱,犯不上为了奸夫淫妇,搭上自己宝贵的生命。千万别做冲动的魔鬼,这不仅傻,而且很可怜。

  其次,不能心慈手软,要让出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对方能做出背叛家庭的丑事,不顾及爱人和孩子的感受,你就别再怀念什么旧日感情,除了折磨自己,毫无意义。爱之深,恨之切,婚姻如鞋子,容不得里面有沙子,搁脚。

  这不是大度不大度的问题,想想你喜欢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了,是不是很膈应人?最好是“一次不忠,终生不用”,出轨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很难保证就是最后一次。这是本性。

  

  所以,不要去纠结对方能否“回头”,而要做的是收集证据。婚姻法有规定,即使对方出轨,但也在离婚时,法律也不会判决对方净身出户,除非是对方自己同意。能做出婚内出轨这种事的人,还指望他们要脸面吗?收集证据的目的,是最后离婚时争取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便宜了出轨者,让自己伤了感情还伤财。

  第三,自己的人都没管好,拿第三者出气,合情合理但不合法。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老婆或老公出轨,还是一家人,而把全部怒火发泄到“第三者”身上。其实,一般情况下,普通的出轨行为属于道德范畴,并不违法。千万不要有让第三者赔偿的想法,搞不好反而让把自己弄进去。

  

  两年前,山东淄博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丈夫发现妻子跟情人在宾馆发生关系,向情夫索要赔偿:“你把我绿了,得给我6万做补偿!”经过“协商”,情夫转给这个丈夫25000元作为补偿。没想到,事后情夫以“敲诈勒索”为由,把丈夫给告了。这丈夫因为不懂法,不仅吞下被绿之辱,而且还要坐牢、赔钱。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只有一个,管好自己的人是根本。自己的老婆或老公都没管住,找个陌生人去撒气,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说白了,值得的人可以用命去呵护,不值得的人让她有多远就滚多远,为人渣而搭上自己的一条命,多不划算。

  

  再回到这起情杀案,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要了两个男人的命。情夫被杀也算是咎由自取,他色胆包天,跟有夫之妇勾搭成奸,终成风流鬼。最倒霉的就是这个丈夫方某了,为了这样一个女人持刀杀人,毁掉了一切,太悲哀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奉劝那些骚动不安的人,不爱了就好聚好散,别吃着碗里的还惦记锅里的,脚踩两只船,早晚没有好下场。尤其是奉劝那些遭遇背叛的人,千万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聪明的人要学会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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