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假冒学霸卖假名校文创产品获刑三年!
网红在短视频平台上打造“清华学霸”人设,吸引百万粉丝,为了流量变现竟以“人设”为招牌,大量售卖假冒的清华大学文创产品。近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我们发现短视频平台上的一名网红假冒我校学生,并以此身份销售大量含有清华大学字样、清华大学校徽的产品……”2022年8月的一天,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清华大学报案,随即对涉案网红张某立案调查。
经查,无业人员张某的真实身份和清华大学毫不沾边。“我从小一直有名校情结,特别希望能在清华大学这样的名校就读,然而,自己又不够努力,高考只考上了一所二本院校。我之所以注册这个短视频账号,在个人资料中的毕业院校填写为清华大学,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到案后,张某告诉检察官,其在短视频平台里自称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研二在读研究生,还说自己要攻读北大博士。
据了解,为了坐实“学霸”身份,张某办了一张假的清华大学学生证,混进校园,经常拍摄、发布一些在清华大学校园、食堂、图书馆自习室等拍摄的各类相关短视频,以此取得网友信任。
“可能大家对名校的生活多少都有好奇,我的号很快就有了百万粉丝。都说流量能变现,我就琢磨怎么靠流量赚钱。”张某坦言,一开始只想做个“代购”,通过短视频平台的店铺销售其从清华大学校内文创店购买的正品文创产品。但正版的文创产品成本太高,赚不到多少钱,于是,他便动起了卖假货的歪心思。
经公安机关侦查,截至案发,张某通过短视频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等方式兜售假冒清华大学注册商标的文创产品,销售金额共计70万余元。此外,张某被抓获时,公安机关还在其仓库中扣押了大量假冒清华大学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1万余元。
3月3日,海淀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于3月31日作出上述判决。
海淀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杨岱君告诉记者,案件的成功办理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优化文创纪念品市场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行业集中整治,加大线上线下涉及高校品牌标识违法行为监测力度,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构建保护高校商标知识产权长效监管机制。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简洁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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