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污染源头,维护生态环境,石湖荡城管开展扬尘防控综合大整治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4-26
手机版

  为进一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石湖荡城管中队近日开展了扬尘防控综合大整治,严查污染源头,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和市民身体健康。

  开展渣土车车容不洁整治

  辰塔路是连通松江南北、跨越黄浦江的主干道路,沿线有渣土车和各类施工车辆通行。部分施工方在车辆进出工地时不注意清洁,致使车辆带泥上路,道路沿线常遭扬尘泥迹污染。整治中,城管队员重点对刚驶出工地及停靠候灯车辆开展检查,对多辆车容不洁、带泥上路的渣土车及其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城管提醒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保持车辆容貌整洁的,执法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

  石湖荡是松江农业大镇,乡村偏僻地区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城管队员在金胜村黄浦江北岸一偏僻小路巡查时,发现有人正在路边露天焚烧枯枝落叶,产生大量烟尘。队员立即制止当事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城管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有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开展不规范堆场作业整治

  石湖荡镇位处沪苏湖铁路建设重要区块,工地建设规模庞大,涉及堆场作业、建筑材料加工等一系列易产生扬尘作业。城管中队联合环保、综治等部门开展东港村沪苏湖铁路工地附属堆场环保整治,对在作业中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备造成扬尘污染等不规范情形,约谈堆场管理方上海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城管提醒

  根据《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符合规定的防尘要求。违法规定的,执法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一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供稿:石湖荡镇分中心

  编辑:周雨薇

上一篇:心理健康|感受生命能量
下一篇:大学毕业生走“义务兵”的方式入伍,这些内容有必要知道

最近更新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