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文婷:务实求真,法理情融 | 四中院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才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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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寓法于理,情理交融。”这是赫然写在四中院郝文婷法官工作笔记本扉页上的八个大字,也是她时刻提醒自己在筑牢专业审判道路上始终遵循的行为准则。

  在该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及后备人才评选中,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北京市先进法官,出版个人法律著作,学术论文、裁判文书等多次获奖的她,获评“四中院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才”荣誉称号。

  从事商事审判工作14年来,郝文婷法官始终孜孜不倦、求真务实,把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题、办好案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努力在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真诚实践法、理、情相交融的定分止争之路。

  一

  审判五字诀 找准“真”问题

  “郝法官开庭干脆利索、条理清晰,总能把复杂的法律问题讲明白、说清楚”,与她开过庭的人民陪审员如是说。看似简单的评价背后,既是郝文婷法官十余年来商事审判经验的积淀,也是她运用“阅、听、观、问、查”审判五字诀,通过阅卷宗、听诉辩、观言行、问细节、查背景,当庭说理找准问题的一次次印证。

  在她审理的一起看似寻常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李某还本付息,但证据材料仅提交了其向李某转账20万元的银行凭单,再无他证。被告李某则坚称20万元系陈某父亲补偿李某父亲的拆迁款,但因双方系亲戚,故无书面协议。通过阅卷及庭前询问,郝文婷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确属亲戚关系,且陈某父亲已经去世。在案证据仅为一张转账凭证,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郝文婷法官明确审理思路后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同时,以亲情为突破口,通过审查案件细节逐步还原事实真相。庭审中,她一方面要求陈某详细陈述资金来源、借款用途、借款时间与拆迁时间的关系、陈家拆迁款的数额,要求李某及其父亲阐明20万元的计算依据、李某父亲的出资情况、李某购房的情况等案件事实要素,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回忆昔日的亲情和患难中的互助,以亲情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助推器”。通过审理,她发现陈某的叙述前后矛盾、陈述时神色慌张。经再三询问,陈某终于说出真相,称诉争款项确为拆迁款,并当庭撤诉。

  商事交易错综复杂,呈现给法庭的争议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甚至非争议本身。在极少证据的情况下找准争点、查清事实,需要法官理解法理、洞察事实,运用娴熟精湛的审判技能去除浮于案情的“假面”,找准真正的问题所在。

  二

  调解三字经 化解“真”矛盾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老法官”,多年来,郝文婷收到过不少当事人手写的感谢信,也收到过败诉方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更收到过曾扬言放狗威胁法官的被告亲自送来的感谢信……十余年审判工作的历练,让她总结出了“接地气、查事实、聊民情、找双赢、说法理”的调解三字经,更让外籍当事人扈某在手写感谢信中称道“四中院是老百姓值得托付和信赖的人民法院,郝文婷法官团队公正廉洁、热情周到、为民服务、司法楷模。”

  扈某的案件是一起合同纠纷。她基于股权转让争议,获得对王某丈夫的胜诉仲裁裁决后,因执行未果、债权落空,遂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王某还款并赔偿损失。王某抗辩称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郝文婷法官认真分析现有证据,充分考虑本案与仲裁在裁判、执行中的关系,以期既能保护扈某债权,又避免其重复受偿。于是,她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向王某耐心释法析理,王某最终同意调解,并作为共同还款人支付款项,扈某则同意给王某一定履行期限,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在另一起案件中,同样运用调解三字经,通过早定目标、措施得力、巧用调解,郝文婷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仅用38天时间即将一起涉及本诉反诉、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多达15项、标的额达50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该案涉及鱼塘腾退、林木交接、资产价值评估等复杂问题,郝文婷法官连续两天开庭审理,开庭后第二天即进行现场勘验,审判与调解并进、全案与焦点调解并行、法院引导与自行和解并抓,厘清纠纷产生原因,协调双方可接受方案,在全案调解受阻时聚焦重点各个击破,最终双方分歧逐渐缩小,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

  调解是说理的艺术,只有讲清其中的道理,才能真正彻底化解矛盾,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郝文婷法官正是将化解“真”矛盾作为案结事了的方向标,用扎实的调解践行着自己的为民情怀。

  三

  写作五条理 破解“真”难题

  “法律文书的撰写,必须实现法理、情理、事理、学理、文理的契合”,郝文婷法官在工作笔记中写道。正是对法、理、情相交融的执着追求,她认认真真撰写每一篇裁判文书和调研文章,力争篇篇做到“以理服人”。她的“某商贸公司诉胡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等裁判文书被北京市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她关注三农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类案件中存在的适用规则不统一问题,郝文婷法官潜心钻研,结合审判一线工作经验,撰写《新编类案诉讼请求及案由关联规范指引·农村土地承包卷》一书,就成员权利、合同效力、民刑交叉等问题,从实体及程序方面为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提供指引。

  从破解问题的务实角度出发,她针对双务合同中义务履行的裁判、公司案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裁判等问题撰写的多篇案例分析,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主编的《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针对证人证言、电子证据的认证问题撰写的两篇论文,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北京市法院二等奖,并在《北京审判》刊物上发表。

  现今,如何胸怀“国之大者”、运用“国际视角”将情、理、法交融于涉外商事审判之中,将国际条约、域外法律准确适用于个案裁判,向世界传播中国法治声音,成为她审判与调研工作的新重点。“三人行,必有我师,前辈多着呢”,她历数各位审判业务专家和有更多经验的法官们,“他们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郝文婷法官谦虚地说。

  博采众长、刻苦钻研,是她持续进阶的法宝;务实求真、法理情融,是她不懈追求的信念。

  原标题:《郝文婷:务实求真,法理情融 | 四中院审判业务专家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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