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孩子犯罪前科,法律有“罚”更有“爱”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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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发

  青少年一时冲动犯了罪,会不会留下案底?会不会影响以后求学、入伍、找工作……这是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担忧。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谭红艳回复道,株洲中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司法机关均会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当事人在就业、就学、入伍时无需主动告知。(5月30日《法治日报》)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后,尽管改过自新了,但身上背负的犯罪前科“污点”,不管怎么努力,社会就是不愿意再接纳,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处处受到歧视和限制。湖南株洲中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予以封存,屏蔽他们身上曾经的“污点”,给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笔者认为,法律有“罚”更有“爱”,封存犯罪记录有助问题孩子回归社会,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

  未成年人正在成长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由于存在叛逆心理,法治意识淡薄,或受到不良社会诱惑,或因父母等监护人疏于管教,往往是因为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多数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并不十分大,经过教育和改造后,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比其他罪犯要大得多。然而,尽管这些问题孩子在受到应有法律制裁后,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却常常背负着“罪犯”的标签,在其升学、就业等方面处处碰壁,遭遇种种障碍和限制,也就很难放下思想包袱,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这种只要有前科就 “一棍子打死”的现象,让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始终不被社会接受,就很有可能“破罐子破摔”,再次跌入罪恶的深渊。那么,此前办案环节所作的教育、感化、挽救等全部努力都将归于零,令人痛心。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增设的制度,旨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给涉案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造成了很大困扰。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涵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及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提供查询服务的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内容。株洲中院经过3个多月实地调查、反复研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细则(试行)》,基本覆盖了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让封存工作万无一失,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的一次积极探索。

  法律并非没有温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社会。根据株洲中院的《实施细则》,首创设立了终审案件承办人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两大制度,明确了应当封存而未封存等不当行为的责任追究。这样,最大限度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泄露。未成年人封存犯罪前科后,曾经的“污点”被屏蔽了,他们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便就不会受到区别对待,从而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像普通人一样正常工作和生活。

  只要不再违法,犯罪前科就会永远封存,给了涉罪未成年人最大程度的挽救,也是一种成长保护。期待全社会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更多的包容、关怀和呵护,让他们校正迷失的“航向”,能够重新起航,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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