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10所学校:7月26日起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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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7月18日晚,记者从荔湾区教育局获悉,荔湾区将于2021年7月26日起开展试点学校暑期托管服务,十所学校参加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服务时间

第一期:7月26日至8月6日,逢周一至周五

第二期:8月9日至20日,逢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服务时间:8:30-18:00内(视需要可延至18:30)

服务对象

一、试点公办小学服务对象为片区(以珠江为界分南北两片,其中原荔湾地区与大坦沙岛为北片,原芳村地区为南片)内一至五年级在校学生。

二、试点民办学校服务本校在校学生。

服务安排

一、基本托管服务。主要形式为学生自主(辅导)作业、自主阅读、自习、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等,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和集体授课。

二、素质拓展服务。开展体育、艺术、科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拓展训练,以及开展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个别辅导等服务。

三、校内午餐午休服务:试点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及午休管理服务。学生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餐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在校午餐的学生由学校安排午休,午休可安排在教室,或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条件较好的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温馨提示

1.报名安排: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先到先得,额满为止;本校在读学生优先、并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需求。

2.按期选报,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自主选择分段、上、下午(半天)托管或全天托管,在校午餐的需另行收费。

3.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家长向第三方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下同)缴纳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公益普惠原则,会同家长委员会和第三方机构商定(基本托管服务按照1.5小时收费不得超过10元(含10元),其它素质拓展服务按照相关方商定收费标准)。

4.服务情况、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支出等要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教育、物价部门、社会和家长等的监督。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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