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酒店停业数月 会员急了 市场管理已经介入调查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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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办了卡,现在想去消费,酒店却关门了,酒店说是在装修,但这都几个月了还没装完?”近日,有读者向半岛晨报官方微信报料平台反映,位于西南路一家名为“龙海渔湾”的酒店突然关门停业了,不少消费者都在此办理了会员卡,剩余金额少的两三千元,多的竟达一两万元,酒店迟迟不恢复营业,消费者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




酒店停业数月会员急了 
 自从2016年开始,林先生经常到一家名为龙海渔湾的酒店吃饭。“龙海渔湾开始是在同泰街,后来搬到了沙河口区西南路。”林先生说,这家酒店规模不小,看起来比较有档次,另外饭菜味道也不错,出于方便,林先生多次在这家店办理储值会员卡,而最会一次储值大约是在2018年,“当时一次存了7500元,酒店还送了一些金额,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林先生说,自最近一次储值后,他又在这家酒店吃了几次饭,“最后一次是2019年8月,几次消费后,我的会员卡里还剩将近2500元钱。”林先生说,后来因为疫情原因,他挺长一段时间没到这家店吃饭。
 今年春节过后,林先生准备到这家酒店吃饭,结果发现酒店竟然关门了,“我和酒店方面联系了,对方说正在装修,但也没给出再次开业的具体时间,后来我又联系了几次,对方一直说是在装修。”
 林先生说,截至目前,这家酒店仍然没有恢复营业,无奈他向有关部门投诉,但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到底还营不营业,如果不营业我们会员卡里的钱怎么办?这些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林先生说。


市场管理部门:已接到20多起投诉  
 林先生说,和他一样在这家店办理储值会员卡的消费者还有一些,“有的会员卡里甚至还有几万元,我知道的一个人,去年11月份,还存钱了,卡里还有1万7千多元,也不知道后来在这家店吃过饭没。”
 企查查显示,大连龙海渔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5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6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公司风险信息已有34条,包括该企业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费;该企业曾经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龙海渔湾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酒店老板正在和几位股东协商解决此事,“现在还不清楚酒店是否能够重新恢复营业,因为老板正在协商,不过老板承诺,不管怎么样,都会尽快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不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就此联系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方介绍,龙海渔湾酒店于2020年12月18日正式暂停营业,目前该所陆续收到20多起投诉,涉及数十位消费者,要求返还会员卡余额700元至20000元不等。自接到市民投诉以来,此前该所一直努力与酒店方面联系,要求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只有一名谷姓工作人员(自称是办公室主任)与该所接洽,而对于消费者要求返还会员卡余额的诉求也是一再推脱。
 6月30日该所组织了一次消费者代表与商家代表谷主任参加的见面会,消费者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求退还会员卡余额,如果不能退款,可由商家协调其他饭店允许使用会员卡继续消费。谷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向有关负责人汇报,但截至目前一直没有给出答复。

律师:如能证实饭店存在欺诈行为,可要求三倍赔偿
 对此,大连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组律师、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酒店既然收了预付款,必须履行经营者的义务,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如果确实无法继续经营,应主动联系消费者协商退款事宜。
 牟飞律师建议消费者积极搜寻证据,如果能够证实饭店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以依法要求三倍赔偿;对于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组织起来向法院起诉。

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要提高警惕
 
牟飞律师表示,近年来,预付款消费陷阱频频发生,投诉呈逐年增长趋势,如健身养生、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都曾多次发生类似事件。 预付款会员卡实行预付款制度,虽然从表面上看,消费者从中得到减免、赠送、折扣等优惠,然而,商家突然停业、不良商家卷款逃跑等事件,导致会员维权难的事件层出不穷。
 所以,对于预付式消费必须提高警惕,对于商家提出的“跳楼价酬宾”、“大甩卖惠民”产品必须理性看待,不要贪图眼前的一点点小便宜。购买预付款式会员卡时,牟飞律师提醒消费者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消费者要了解卖家是否有正规的证照,了解卖家的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对于路边新开张的或小本经营的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健身房等,消费者最好不要盲目选择预付消费方式,预防因其经营不善而转手、倒闭的风险。
 其次不要选择预付款金额过高、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卖家订立的规则,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尽量与卖家签订“一对一”的书面合同,合同中注明预付式消费的使用产品、期限范围、使用对象等重要条款,以及中途变更、退约等的违约责任;尤其要看清楚限制性条款,不要被卖家的小恩小惠所迷惑。消费者要积极保留合同、收据等相关证据,如果发现卖家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政协委员:建立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
 近年来,预付卡式消费的广泛使用,商家通过大额折扣诱使消费者存入一定额度现金,但也因缺乏监管,“跑路”风险不断引发争议,消费者维权艰难。据了解,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严重依赖预付卡模式,有的采取预收资金的方式运营或购买设备,这些预付卡资金进入公司甚至个人账户,并未进行资金存管。
 去年4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单用途卡发卡行业和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卡企业经营动态。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力争把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预付卡消费面临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监管职责混乱,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低,震慑效果差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对此,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张思宁认为,当前预付卡消费“跑路”事件多发,主要原因是商家违法成本低,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建议将各部门职责权限更加细化明确,并建立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并建立商家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以此杜绝不法商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现象。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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