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教育基地如何认定、管理?《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正在公示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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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公示》,对《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1月24日。

  《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对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及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制定目的

  为加强云南省科普能力建设,规范科普教育基地运行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办法。

  适用对象

  该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及管理工作。

  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是指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认定的,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机构或组织。

  申报与认定

  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为场馆类、科研教育类、生产示范类和旅游景区类四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科普基地,实行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类别申报。

  

  云南省博物馆 张彤 摄

  场馆类科普基地

  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长期稳定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申报条件:

  ●室内展厅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并配备可容纳50~100人的科普教室或报告厅。

  ●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配备与场馆面积、展品数量、参观人次相适应的科普讲解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名。

  ●年接待公众参观人数应不少于10000人次。

  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

  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是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等开展科普宣传示范活动的场所。

  申报条件:

  ●场所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100天。

  ●积极开展科普进社区、进学校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配备相应的科普讲解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名。

  ●年科普公众数应不少于3000人次。

  

  云南省科技馆动物标本展览 孙晓云 摄

  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

  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指科技型企业、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场所、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等。

  申报条件:

  ●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100天。

  ●配备科普讲解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名。

  ●年科普公众数应不少于5000人次。

  旅游景区类科普基地

  旅游景区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科普资源的游览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申报条件:

  ●在景区的主要区域或线路上配有科普说明牌、导览牌等标识。

  ●具备与旅游参观线路相匹配的科普旅游观光导览、导视系统,能通过文字、图片、实物、视频等形式展示景区内的科普元素。

  ●配备具有一定科普知识和科普能力的科普导游,原则上不少于5名。

  科普基地的申报与认定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

  

  云南驿马帮文化博物馆 刘建华 摄

  运行要求

  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优惠措施、接待制度等,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开放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适时对科普场所、科普展品展项、创新实验器材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提升,满足相应科普活动开展的需要。

  主动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科普活动。参加国家、省、州(市)重大科普活动,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和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大型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对公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从事反科学、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

  结合自身科普特色优势,创作或开发科普课程课件、科普研学课程、科普宣传资料、科普影视作品、科普文艺作品等多样化的科普内容产品。

  管 理

  省科技厅对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检和考评,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为“不合格”的基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

  省科技厅对新认定的科普基地给予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持;同等条件下,对考评“优秀”的科普基地优先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期待未来,云南有更多地方成为科普教育基地,为大家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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