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报考最全整理,看这一篇就够了!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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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军校报考最全整理,看这一篇就够了!

  相比警校,军校的录取难度要高得多。2022年24所军队院校在江苏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549人。分为8个军种,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军等等,其中国防科技大学是中央军委直属院校,学院毕业分配是全军分派。今天来给大家介绍下军队的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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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校介绍

  军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指挥与技术型人才的高等学府。入校即 取得学籍和军籍, 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 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校承担, 工作由学校根据专业和各大军区需要分配 。

  军校招生时一般分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

  1.指挥类专业

  指挥类专业为各军兵种培养军事指挥管理人才。不仅要懂得必要的武器装备操作和使用,而且要学会如何带兵、管理,在有战备需要时,还要善于组织和指挥。所以要有强健的体魄、良好 的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等。

  2.非指挥类专业

  非指挥类专业也称为技术专业,主要为军队培养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流程

  一、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

  ②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③高考文化科目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④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⑤未婚。

  二、报考流程

  

  1、政治考核

  由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下载或到人武部领取《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填报个人信息,并按顺序到高中、派出所审核盖章后报送人武部,6月22日前完成。6月23日,军分区(警备区)汇总考生政审信息后上报省军区。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就读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武部配合。建立政治考核责任制,严格执行考核标准程序,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考核内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长自行填写。

  

  2、心理检测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自行到各市检测点参加检测。检测合格的考生由军分区(警备区)出具心测面试表,凭表格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

  该项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2022心理检测安排,仅供参考

  23年考生请以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3、体格检查和面试

  2022年,江苏高考军校面试和体格检查资格线如下:

  男生:物理等科目类530分,历史等科目类525分。

  女生:物理等科目类555分,历史等科目类540分。

  6月25日20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体检资格线。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依托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三号线常府街站向东约700米)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承诺书和病史采集表,戴口罩自行报到。

  初步时间安排:

  26日上午南京、下午镇江地区考生;

  27日上午扬州、宿迁地区考生,下午泰州地区考生;

  28日上午南通地区考生,下午盐城地区考生;

  29日上午常州、连云港地区考生,下午无锡地区考生;

  30日上午苏州、徐州地区考生,下午淮安地区考生并组织漏检人员补检。

  除当场不能出示结果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其他项目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在离场前提出,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

  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几日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为主,不要饮酒;体检半天完成,必须空腹参检,检前不要饮水、进食。

  ②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的,自行携带眼镜(不得配戴隐形眼镜)。

  ③考生参检不得开私家车前往,乘坐公共交通,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④政治考核后,考生应减少外出旅游,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23年考生请以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4、填报志愿

  7月1日,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本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包括“合格”(含具体合格种类)、“不合格(可复检)”和“不合格(不可复检)”三类。其中,“合格”包含“舞蹈”“音乐”“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潜艇”“潜水”“空降”“特战”“防化”“油料”“其他”“医疗”等种类的一种或多种。1日-2日,根据体检结论,对照院校专业体检标准和选科要求,填报军队院校提前批次志愿,但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注意事项:①6月29日起可先填报志愿,待7月1日体检结论公布后,再对照结论进行志愿修改,务必按院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和选科要求填报,否则将被退档。②有不同体检要求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体检要求或不同选科要求的专业,须分为多个“院校专业组”分开填报。

  5、体格复检

  考生可于7月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论,结论为“不合格(可复检)”人员,可于7月3日上午到体检站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身高、体重等体检当场已出示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6、投档录取

  7月8日,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考生中,根据军队院校不同选科类别、不同体检标准和不同性别要求的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若部分军队院校未录满,7月1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7月12日,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而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按上述规则向招生院校再次投档。

  三、有关待遇

  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1150~1450元),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

  1.本科毕业学员 通常授予少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

  2.取得硕士学位的学员授予中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

  3.取得博士学位的学员授予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实际待遇以国家和军队最新政策为准。

  四、有关说明

  1.关于心理检测。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2.关于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现场不要紧张,自然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面试结论当场公布,不合格考生可当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3.关于体检。体检根据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军后卫〔2016〕305号)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谨防骗局:

  一是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二是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军校招生工作也一并结束,即使个别院校招生计划未招满,也不存在“补录”。

  军校招生咨询电话:025-67855163

  军校体检

  01

  

  报考军校体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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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

  莘莘学子

  圆梦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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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考

  体

  检

  眼睛近视可以报考军校吗?

  身上有疤痕、纹身能否通过招考体检?

  体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体检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体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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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1.按照军检通知单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需持有当地正规检测机构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提前填写流调排查表,出示个人行程卡绿码,现场扫描医院流 调码,并持 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军检通知单参加军检。

  

  2.参加体检前若有重大疾病史、手术史的考生,需 提前准备病历并携带参加体检,以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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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注意事项

  1.注意用眼卫生,避免用眼过度。屈光不正, 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需达到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2.体检前一周尽量避免用药或保健品, 有些药物会造成肝肾功能及其他指标异常,请避免使用,如感冒药、发烧药等。

  3. 体检前3-5天宜清淡饮食,避免饮酒、高脂、高蛋白饮食; 体检前1日晚上12点后请禁食禁饮。

  

  4. 体检前3-5日避免剧烈运动。

  5. 体检前1日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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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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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 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不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2.除必要项目(口腔、耳鼻喉科)外,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按照指定路线候检,保持1米间距。

  3. 不要饮水、吃早餐,做妇科B超项目检查需要适当憋尿。若你既往发生过低血糖,可 自行准备巧克力、糖块。

  

  4.采血前如有晕血、晕针情况,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避免影响后续检查。

  

  5. 留取尿标本时,留取中段尿,并注意标本量合格; 月经期间做尿液检查者,需告知医护人员当场备注,酌情处理。

  6 . 佩戴隐形眼镜者请提前改戴框架眼镜, 以便视力检测及眼底检查。

  

  7.体检当日着装简洁,方便穿脱。女士不穿连裤袜和连衣裙, 需穿着无金属 内衣。 做胸部X线检查时勿带手机、钢笔等金属物。

  8.请如实回答医生询问的既往病史,并按照要求提供病历资料,以供医生综合评判。如若发现隐瞒病史,将影响军检结果。

  

  9.体检全流程会多次核查身份,若发现考生冒名顶替、篡改报告、私下接触体检工作人员,将影响您军招体检结果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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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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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体检中部分项目初检不能明确诊断,需进一步会诊的,请按照要求到指定的科室、指定的专家处进行检查会诊。其它形式得到的诊断证明和检查结果均无效。

  

  2.考生取得体检结论报告后,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审核同意后组织专家组统一复议,最终结果以复议结果为准。诊断证据详实的(如免疫学检查、复查后的身高体重、胸片等)、或短时间内可通过药物等改善的指标(如血压、肝功能、血糖)等不再进行复议。

  

  友情提示:

  1.身上有瘢痕和文身是否通过招生体检?

  答:面颈部瘢痕不能超过3cm;面颈部文身,着军队体能服暴露部位不能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文身的图案及内容由政审把关( 没文身的千万别尝试)。

  2.眼睛近视可以报考军校吗?

  答:军校招生对视力都有严格要求。

  ①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②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建议考生:

  ①保持健康用眼方式,多出门锻炼身体。

  ②如果考生已经做了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在体检时要向体检医生提供相关资料(手术诊断证明书和病历等)。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02

  

  高考军校体检标准

  

  

  01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02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 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 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 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四) 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 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五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专业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专业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空降专业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装甲、潜艇及潜水专业不合格。

  第十九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二十条 淋病,梅毒(含梅毒抗体阳性),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03

  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04

  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潜水、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05

  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 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其中:

  (一)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

  (二)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第四十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除指挥、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06

  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 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颌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潜水专业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口颌面部明显畸形,不合格。

  07

  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妊娠,不合格。

  08

  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三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 ×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四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 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第五十五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第五十七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八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六十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吸血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潜艇专业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六十二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120度,或者超过上述偏移度数且心脏彩超未见异常的;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 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三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或者肝内串珠样钙化灶性质稳定、不影响肝功能的;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四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六十五条 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但是心脏瓣膜结构正常,有少量生理性反流,长度不超过5cm,容积不超过5ml的,合格。

  09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项目

  第六十六条 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军校报考动机测验计算机测验任一题做否定回答,且结构访谈三项中任一项评分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二)健康人格计算机测验六个特质量表和效度量表中任一项大于等于70分,且七项健康人格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分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三)职业人格计算机测验“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小于等于25分,或“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大于等于75分,且六项职业人格特征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10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4日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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