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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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张瑜琨 实习生 莫玉津)为顺利推进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省教育厅规定,对于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因天灾人祸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

  针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或者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电影蜜蜂以及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理贷款。

  另外,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为“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即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4日-8月13日(不受理2011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5日(不受理2011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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