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招聘出站博士后的公告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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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站博士后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二室(专业技术岗)拟招聘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招聘对象为2021年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内法规制度等研究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六)出站博士后须按时完成出站答辩手续;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法学会官网上下载,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二)报名并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反馈至中国法学会人事部邮箱(renshibu@chinalaw.org.cn)。邮件标题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二室+姓名”。

  2.报名人员同时将下列材料原件作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文本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

  (1)本人身份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各阶段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件。

  (2)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在站期间是否全职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是否期满出站、是否同意报考、政治面貌等。

  3.补充说明

  (1)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上述仅需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考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综合素质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安排

  具体考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中国法学会官方网站公布。考试结束后,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在中国法学会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同意后,进行到岗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66518531

  监督电话:010-62128210

  本公告由中国法学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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