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教育精华:“五伦”,教会孩子敬畏之心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1-31
手机版

  有很多家长和我反应,说孩子没有目标,不爱学习,并且不尊敬父母,喜欢和老师家长顶嘴。

  通俗来说,这是因为孩子没有规则意识,没有建立良好的社会化意识。那么原因,很多家长归到于溺爱。但是所谓的溺爱为什么会使孩子没有规则感呢?其实,根本原因在于现在家长容易把中国几千年的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丢弃,没有取其精华而使用。换句话说,孩子为什么没有感恩之心呢?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家长并没有教给孩子如何有一颗“敬畏之心”。

  

  什么是敬畏?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态度。敬畏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容和指向。 “敬畏”一词的本意是“又敬重又害怕”。不过现在人们用这个词,往往都侧重于“崇敬尊重”之意。如“敬畏生命”、“敬畏自然”等。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论语·季氏》)用现代话说就是,孔子说:“君子有三件敬畏的事情:敬畏天命,敬畏地位高贵的人,敬畏圣人的话,小人不懂得天命,因而也不敬畏,不尊重地位高贵的人,轻侮圣人之言。”这里的“畏”就是“敬畏”的意思。敬和畏是相辅相成的一对概念,二者缺一不可。国民应具有敬畏之心。

  

  从现代的角度来理解,敬就是尊敬、敬佩、敬仰、崇敬,遵守;孩子从小就受到传统文化的教育,包括政治、法律、道德教育等。这些教育的内目的就是敬。通过教育,使孩子们敬父母、敬老师、敬领导,敬历代先贤和英雄人物,敬仰他们的主张和学说。也要敬天地、敬大自然。敬各种社会的、自然的客观规律。我们从小学到中学学习的这些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道德和自然科学等,这些都是儿童教育的必修课。内容都是人生值得尊敬、遵守的规律!学会这些规律、规矩,刻入自己的灵魂,就变成了自己待人处事的行为准则,这就是良心。

  畏,就是使人畏惧、害怕。如怕死、怕病、怕车祸、怕牢狱、怕鬼神、怕违背良心、怕留下骂名等。一个人什么都不怕,无所畏惧,那就肆无忌惮。什么坏事也敢干。就会变成一个疯狂的人。

  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必须有所敬畏。有所敬才能有正确的发展方向;有所畏才能遵守社会的基本规则。有敬畏就有了行为的方向和准则。因此说,国民要通过学习,树立起敬畏之心。

  自贡13岁少女将女童扔粪坑窒息死亡

  8月13日,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刘超夫妇寻找3岁女儿琪琪的消息在微信和微博传开。8月14日下午,琪琪的尸体在小巷的粪池中找到,同时,居住在小巷旁边的13岁女孩小敏也被警方带走。

  经警方调查,小敏在打开自家房门时将琪琪撞晕,并主观认为琪琪已经死亡,因害怕自己家人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故将受害人琪琪抛入自家屋外的一粪池内,致其死亡。8月14日,通过法医鉴定,确定琪琪系溺液堵塞呼吸道后致其窒息死亡。

  重庆10岁女孩摔打男婴案

  2013年11月25日16时许,重庆长寿区公安局接辖区“鹏运左岸”小区保安报警,称该小区一幼童从25楼坠落。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走访、调看小区视频监控录像,警方已初步查明事件情况。

  

  经查,2013年11月25日16时10分,该小区一住户家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至小区2栋2单元电梯时,遇原原(乳名,男,1岁)与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电梯门自动关上。电梯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电梯里对原原进行了殴打。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

  湖南衡阳12岁男孩杀死姑妈一家三口

  2012年4月13日晚,衡阳县西渡镇突发一起特大命案,一名12岁的小男孩用水果刀将姑妈一家三口杀害。据媒体报道显示,犯罪嫌疑人肖某2000年2月19日出生,衡阳县岘山乡灵官村人,为该县城某中学初一寄宿学生,假期寄居姑姑家。父母很早就离异,缺乏家庭温暖,对姑姑管教甚严产生抵触情绪。4月13日下午,其放假后回到姑姑家,因姑姑不在家,晚餐无着落,肖某顿生怨恨,将放学回家的表弟表妹杀害,未等离开,又将接着回家的姑姑杀害。

  13岁少女嫉妒同学漂亮 杀害好友并肢解

  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这些14岁以下儿童犯罪案件比比皆是,而且大家不难发现,这些孩子作案对象都是身边的亲人。

  他们为什么可以不顾一切的,不择手段的任性而为,真的是“性本恶”的吗?

  如果当初家长教会孩子敬畏之心,特别父亲能在孩子的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将此全部交由母亲,教育孩子“五伦”观念,会不会就不会由此悲剧?

  

  所谓“五伦”,是人们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中最为重要的五项人际关系,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所谓“父子有亲”就要求父慈子孝,父亲既是教养者,又是纪律执行者、社会指导者、职业的榜样和参谋或者是闲暇时间的伙伴。其作用不可或缺,然而现实生活中父亲却是在“淡出”家庭教育。认为男性主要应用事业和教育方式也会导致父亲失去教育权利,比如有些父亲的教育就是板着面孔训斥甚至打骂子女,侮辱孩子的人格,无视少年独立、自尊心的需求,因而造成了父子关系紧张、扭曲甚至破裂。

  小欣二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离婚了,她跟爸爸一起生活。在小欣的眼里,爸爸每天都忙着瑞工作、应酬、赚钱,几乎没和她静静地坐下来聊过天,小欣开始变得孤独和自闭。

  这种家庭只养不教,容易导致孩子性格冷漠消极、孤独自闭,人际关系敏感,难以交上朋友。孩子的内心其实非常渴望被爱的,同时也是极其缺乏安全感的。进而就会引发人际交往障碍,反社会人格等问题,严重可能会导致犯罪。

上一篇:23河北大学艺术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注意事项(参考19线下复试)
下一篇:上海:今年秋季高考统考延期至7月7日-9日举行,高中学业等级考延期至6月18日-

最近更新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