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磅发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负担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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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双减”工作目标:

  全面压减作业总量,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意见》明确,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教师可“弹性上下班制”

  《意见》要求,

  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意见》明确,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不得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

  《意见》强调,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考试排名等行为

  《意见》指出,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

  《意见》提出,深化高中招生改革,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等不刊登校外培训广告

  《意见》要求,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根据《意见》,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将作为全国试点地区,在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

  本文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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