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报名、测试时间定了!中考日程安排出炉!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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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正文

  今天,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心城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以及高新区、东钱湖)中考中招工作日程表排定!

  与去年招生方式基本一致,市直属高中的招生方式分为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统一招生,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强基计划招生,其中报名时间为5月8日,测试时间为5月14、15日。此外,今年开始还将试点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基地学校招生(更多内容,看!宁波这19所高中抢先进入“新赛道”!),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市统测项目。

  根据文件,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其中6月21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也就是中考成绩发布前,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大类志愿。

  6月27日上午8:00到6月28日下午17:00,也就是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统招志愿填报。与去年一样,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择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10个平行志愿(10个专业)。

  2022年宁波中心城区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或其他特殊情况,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积极探索建立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统一招生等形式的多元招生录取模式,除统招形式外,市直属高中段学校主要有以下招生类别: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布局,配合“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整合招生特长项目,培育重点发展特色项目,探索实施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强基计划招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有效规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试点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基地学校招生,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市统测项目。

  (二)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继续实施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实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积极引导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定向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并向农村薄弱初中适当倾斜。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招收具有本市普通高中报名资格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参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程序,列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允许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一定规模的跨区招生。

  (四)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特长生招生。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申请开展自主招生。参与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考生需参加中考,中考结束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不再填报后续志愿。直属中职学校可根据办学条件,申报2个重点培养特长生项目和其他一般项目。

  二、高中段学校招生程序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中心城区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2.志愿填报办法

  (1)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6月21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大类志愿。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志愿,有意向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第二类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5个平行志愿;第三类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志愿,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2个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或是1个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志愿。其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2个志愿为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志愿不兼报。

  (2)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6月27上午8:00到6月28日下午17:00,考生统招志愿填报。统招志愿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高中志愿。首先,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普通高中定向到本初中学校的名额选择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其次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二是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10个平行志愿(10个专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统招志愿不兼报。

  (二)招生录取

  1.录取顺序

  首先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录取顺序为(1)中本一体化录取;(2)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项目录取不足,继续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直接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录取。

  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志愿录取不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录取计划。然后进行第二批次志愿分类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1)定向分配录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计划,计入统一招生批次计划;(2)统招批次录取。

  2.录取要求

  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学生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补录取。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补录取资格。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纳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

  3.录取查询

  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公布各学校录取投档线,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未经市中考中招系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承诺录取。

  (三)征求志愿招生

  在统一批次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展征求志愿招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剩余计划情况,未被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欧美综艺填报1个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或5个中职(技工)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求志愿不兼报。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征求志愿招生录取。

  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中考中招系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

  据宁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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