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外出就餐须请假,严禁学校参与“小饭桌”经营与合作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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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于芥末堆文 3月3日,北京市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各区相关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于校外就餐学生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严禁学校参与“”经营与合作。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防控学校(幼儿园)制品安全风险,《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自查自评自改情况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是要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二是检查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情况,三是检查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

  同时,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结合2021年北京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春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工作。

  此外,为防范重要隐患风险,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在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的管理上,《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针对校园内餐饮浪费行为,《通知》提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加强对各自单位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避免浪费;做好学生用餐数量、口味需求调查,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避免供大于求;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

  在宣传引导方面,《通知》提到,要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从业员工发布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信息。

  同时《通知》明确,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就餐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教勤〔2021〕1号)要求,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此外,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

  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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