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详解007刑诉法:华政考研刑事诉讼法分数线高但难度并没那么高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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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专业详解007刑诉法:华政考研刑事诉讼法分数线高但难度并没那么高

  【总体介绍】

  1、华政刑诉法改革?

  是的!从2023届开始,华政诉讼法彻底改革,不仅延续往年,将民诉和刑诉分别归于法律学院和刑事法学院管理之下,而且将大纲进行了分割。

  我们可以对比下这种变化有多大:

  (1)往年:民诉和刑诉考察内容一样;考研复习内容一样;考试题目一样;分数线一样;录取通知和所有招生信息基本也是同步发送;平时研究生授课的时候也有诸多同步课程;民诉刑诉属于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

  (2)今年:一切都变得不同:民诉只考民诉、刑诉只考刑诉;复习内容不再一致,而是完全不同;考试题目也不会有任何重合性;分数线预计也会分别独立划取;录取通知等有关招生信息现在基本都是分开来发送的,因为现在毕竟属于两个学院管理了……

  这种变化,其实作为考生,并不需要过于纠结,因为随着考试方式和内容的改革,我们复习的内容其实做相应的变动即可!

  2、华政刑诉法分数很高?竞争很大?

  刑诉法从民刑没分家的时候算起,就一直都是高分“玩家”专属专业。比如,2017届的374分复试线,2018届的366分复试线,2019届的366分复试线,基本都是当年华政复试线最高的专业。还有2021届353的复试线,虽然不是华政第一,但也是华政前三的高分复试线了!

  但是,刑诉法真的那么难吗?

  看过我们之前经验贴和专业难度分析的同学都知道:分数线和竞争难度并不是完全的正比关系,很多高分专业其实不难(比如某些年份的小专业),很多低分专业其实很难甚至最难(比如民商)。

  华政刑诉法,复试线分数虽然经常能窜到华政各专业复试线分数排名的前几名甚至第一名,但从历年报录比来看,确实只有6比1或者7比1左右!!!注意,这个报录比就是官方公布的报录比!

  即便有些年份可能有起伏,但也掩盖不了这个专业本身竞争难度其实不如华政其他热门专业的事实!

  6比1或者7比1大概处于华政各专业难度对比的什么水平?大概就是中游,最多中游偏上一点的为止!

  我们一般会认为,报录比9比1或10比1以上(且五年内有个三年)的专业属于真正的难专业!

  结论就是:华政刑诉法虽然某些年份分数线会很高、或者某些年份突然报录比变高,但实际上,总体来看,他是华政中等难度偏上一点的专业!

  3、华政刑诉法招生名额如何?多吗?会扩招吗?

  华政诉讼法(民刑)未分家之前,诉讼法招生名额其实一直就被控制在40人左右(含民诉和刑诉),其实算不上是传统的“大专业”,分开招收之后,名额开始“暴涨”!尤其是其中的刑诉,不知不觉,就从原来的20多个名额,涨到了现在的40个名额左右!

  当然,和其他所有华政专业一样,这40多个名额中,每年都会有十多个名额是留给推免生的,真正通过考试考上的名额其实是25个左右!

  这个名额,比大专业肯定是不如的,但比一半的小专业,那是很多很多了!你要知道,在很多学校(华政之外的其他学校),法学类最大的专业可能也就只招收二三十人!

  至于是否会扩招的问题,按照华政官方的说法,暂时是不会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最近5年左右,诉讼法已经扩招了50%左右了!再扩招的话,可能其他专业的招生名额就要受到更大影响了。

  4、华政刑诉法前景怎么样?

  对于有志于从事刑事诉讼相关职业的人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另外,还得再提一句(很多外校同学可能并不知道),不得不说,校长是刑诉的,这个专业怎么会差~这点就很够看了,如果能成为校长的学生,啧啧,还是大有前途的。

  5、该如何备考刑诉法?出题模式如何?

  (1)复习内容上,只需复习本专业的内容

  其中,民诉不再本文谈及。

  主要是刑诉,刑诉考: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程序、特别程序、证据法。(150分)

  这些范围和往年比,实际没有任何变化,所以复习内容其实还是那些!

  (2)考察题型上,有所改变

  往年,诉讼法民刑合一,在同一张卷子上,分别考察4道刑诉+7道民诉题目。2022届和2021届都是这样考察的。

  比如,2022届,考察题型和题量如下:

  但是,刑诉考4题+民诉考7题的模式并不绝对,比如,2020届,则是民诉7题+刑诉7题,看下2020届,考察题型和题量如下:

  但不管是哪一个年份,考察题型基本局限于以下: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①名词解释属于最简单的题目,怎么写都对,但应注意分值问题!

  ②简答题属于常规题型,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灵活多变的题型,可难可简,如果老师出题想深入一些,完全也可以做到,如果范围不限,那简答题这种题型事实上得分并不容易!

  ③论述也属于常规题型,论述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写的“又长又好看”,“长”代表他的量,写不了多少字的论述题答题至少在形式上是不过关的,“好看”代表他的逻辑性,好看是说“易读”,容易读,能让看答案批卷的人读懂并尽快提供给你分数,这点其实并不容易。

  ④案例分析属于非常规题。至少到目前为止,在诉讼法的考研历史上,华政所有年份加起来出的案例题,基本都是非常规的案例题,因为华政的案例题是偏向于论述类的案例题,而非分析类的,事实上,这也符合诉讼法作为程序法的特点,他的考察侧重点和实体法是不同的,考察的方式和答题的要求也区别于实体法的一般规则,至少,是有很多特殊性的。

  举例说明,案例如果提供的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刑法的角度来说,最后的定性肯定是让你分析其中的罪名和处罚,这就需要非常严密的分析,从主观、主体、客观、客体等多角度去探讨,从而得出最终结论。

  但是,在诉讼法的视角来看,他往往只会考察你在某个侦查或诉讼阶段的某个独立性的程序问题,程序问题,并结合某个原理让你进行评价。不知道大家注意到区别没有,实体法是考具体的探讨分析的,程序法则只能考规则本身,或规则背后的原理,很难带入分析。

  以下2022届的案例题就是明例,名为分析,实际就是让你写规则+原理,至于题目中所让你做的“分析”,往往怎么写都对!

  以上分析了往年的题型。

  2023届真题实际考的是: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二、法条分析(每道20分,共40分)

  三、论述题(40分)

  四、案例题(40分)

  实例如下:

  我们认为,现在民诉刑诉分立之后,题型上会延续以上23届的题型!

  (3)复习资料、内容上,必须要新版、要深入

  如果用往年的内容量来衡量今年民诉刑诉分立的复习,那得出的结论就是:民诉复习量被砍掉一半,刑诉复习量也被砍掉一半。

  这并不合理!

  任何一个学科,从应试角度来说,如果复习范围大,那他的考察重点必然比较明确且可以“初步推断”,不然,没法复习,相应的,考察的考点也必然在其中去筛选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偏点不会多。

  反之,如果一个学科复习范围或复习量不大,那么,要么这个学科属于新兴学科(学科储备、理论储备、知识体系储备并不丰富),要么这个学科属于本身发展受限(基于一些学科的特殊性,很难再有新的东西加入进来),复习这种学科的时候,虽然侧重点依然明细,但深度难以把控,如果你相信老师写论文的水平,那你应该也要相信,他们出题目的水平,体现在考卷上,知识点所涉广度(比如数个制度结合分析)、深度(比如某个理念深入探讨让人谈看法)、难度(比如强调个人见解的呈现)都可能作为出题的趋势和思路指引而得到加强、加深、加大。

  由此来看,初步学习简单的制度,比如知道一审的特征、抗诉的情形、侦查的特点,并不能满足现在考试的需求。

  我们应该:

  ①70%的着力点,还是放在之前的基础知识点上,类似“一审的特征、抗诉的情形、侦查的特点”这样的考点是基础,但又是不可不看、且永恒是重点的基础,此部分也是我们认为的尽量不应该丢分的地方。

  ②20%的着力点,应该放在新法、新规上,考试喜欢考新是所有考试的惯常规律,而且这种“新”,应该不要太多受到时间的限制,到底1年前改的算“新”,还是3年前改的算“新”?我们认为,5年是起步的计算标准。

  ③10%的着力点,应该放在热点和理论深度上,这里所说热点其实应该限制在理论探讨的热点上,比如一直比较流行的“审判中心主义”、“少捕慎补”、“审执分离”等所谓的理论探讨。

  对应以上:

  ①我们需要对基础知识点进行必要性的补充。

  ②我们需要对新法的修订给予足够的关注。

  ③我们需要对某些理论探讨进行必要的增加。

  有关增补和内容,我们已经在最新版的诉讼法资料中予以体现。

  以上,就是针对华政诉讼法(刑诉法)变革的解读和应对措施的推测和探讨,供考生参考。

  【导师介绍】

  张栋

  法学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科研成果: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监察法学,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主编教材、出版个人专著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及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上海哲社、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等课题。学术成果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软科学一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第一、三届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科研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多个奖项。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纪检监察法学研究所所长,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华东检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核心期刊《政治与法律》特约编辑。现任上海市人民监督员,被上海市二分检等多家检察机关聘为专家咨询委员。

  张老师是一个典型的山东汉子,直爽,其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在授课的时候不自觉自己先笑起来,也是个十分风趣的老师,张老师对于英美国家的死因裁判制度研究颇深,并出过相关的专著。

  白冬

  白冬,1970年生,陕西省米脂县人,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证据学。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9年破格晋升教授。2014年调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主持完成天津市社科重大课题《破坏性宗教立法研究》、天津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天津城市管理的法律机制构建》、天津市十一五规划课题《刑事诉讼人权保障论纲》等。代表论文:《人权保障:刑事诉讼之灵魂》、《欲望与理性之间:沉默的理由》、《历史之惰性:如实回答》、《论刑事人权保障机制目标模式》、《走向程序正义与完善人权保障》、《为谁而有效率:刑事诉讼效率之定位》、《口供的政治学分析》。

  邓晓霞

  法学博士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主要科研成果: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2006.12-2007.9);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访问学者(2014.1-2015.1);主持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主持2011年上海市教委创新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司法部和教育部课题多项。在《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法院报》、《证据科学》等核心期刊、报刊上发表论文、译文数十篇;参编《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案例刑事诉讼法学》、《律师与公证制度》等教材十余本。获华东政法大学首届“本科优秀主讲老师”荣誉称号;获2010年、2017年度华东政法大学“卡西欧”奖教金。2020.1-2021.1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

  苗梅华

  苗梅华,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东欧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比较、智慧司法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

  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2006.12-2007.9);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访问学者(2014.1-2015.1)。

  主持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主持2011年上海市教委创新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司法部和教育部课题多项。在《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证据科学》、《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核心期刊、报刊上发表论文、译文多篇;出版专著《自首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反思》;参编《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案例刑事诉讼法学》、《律师与公证制度》等教材十余本。获2006年华东政法大学首届“本科优秀主讲老师”荣誉称号;获2010年、2017年度华东政法大学“卡西欧”奖教金。

  孙剑明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担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检察理论与实践》、《律师学专题研究》等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受聘出任特约信访听证员、专家组成员和智库团成员,带领研究生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重点课题,多次获得一等奖,有关成果在多种出版物中刊载。带队在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并被授予最佳指导老师奖。曾接受《上海法治报》、《解放日报》的多次专题采访,参与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节目组的专家访谈。参编了《中国律师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检察学大辞典》等教材和法学辞书。[1]主要学术兼职:受聘出任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

  孙老师,主攻的也是刑事诉讼法方向的内容,其本身亦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博和律师事务所),且作为一名学者,亦在检察部门挂职锻炼,并与实践部门进行合作开展刑事诉讼方向的客体研究,如刑事速裁程序,孙老师授课的时候特别跟学生互动,有时相关内容也让学生们作为主讲人,孙老师会对学生的观点及内容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是一位很和蔼可亲的师长。

  王戬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在《法学家》、《法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转载。目前(2016年)担任上海市青浦区、宝山区等多个检察机关的专家咨询员,著有专著和合著四部,主持完成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教育部、上海哲社、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部级课题七项,参与国家社科重大和一般项目及教育部、中国行为法学会等其他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多项成果进行了较好的实践转化,所主论文多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二等奖、三等奖及上海市诉讼法学会一等奖。

  王晓华

  男,讲师,硕导。刑事诉讼法。主要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证据法

  研究成果:先后在《现代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理论视野》、《上海大学学报》等CSSCI及其他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我国刑事被告人质证权研究》并参编《刑事诉讼法》、《诉讼证据法》教材、教辅资料数本。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决策咨询项目各一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

  王永杰

  王永杰,1976年11月生,复旦大学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任科学研究院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副院长、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刑事司法、法理学。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课题10多项。(参)著书10本;发表论文100多篇,30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转摘;论文多次获奖。

  王老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法理学专业)、博士(国际法专业国际刑事司法方向)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博士后。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书记兼副院长、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导师。兼任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主要研究刑事司法、法理学。主持、参加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4项,(参)著书10本;发表论文100多篇,近30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转摘;论文多次获奖。

  许建丽

  许建丽 法律硕士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主要科研成果:2001年参与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法律诊所项目。2002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至2006年被上海市科教党委委派至宝山区人民政府挂职锻炼。曾先后开设《香港法律概论》、《法律诊所学》、《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专论》等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课程。在《法学》、《法学杂志》、《政治与法律》、《江西社会科学》等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并参与编写《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等论著和教材。

  许老师,浙江杭州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事诉讼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2001年参与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法律诊所项目。在教学实践中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学的教学与科研,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承担夜大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授课,开设课程有《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诉讼法学专论》。

  叶青

  男,教授,博导。华政现任校长。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主要科研成果: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和中外司法制度。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一般和委托课题多项,承担省部级课题(含委托项目)近20项;在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30余篇;著有《刑事诉讼证据问题研究》《刑事审前程序诉讼化问题研究》《证据法学:问题与阐述》《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主编、参编著作及教材30余部。

  主要学术兼职: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等职。

  叶老师为人十分儒雅且风趣幽默,他的课也很受广大同学们的欢迎,作为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专业的领头人,其学术成果十分丰富。

  【报录情况】

  刑诉法考察模式前文已经述及,这里主要展示刑诉法的考察内容:

  刑诉第一编 刑事诉讼法学总论

  刑诉第二编 审前程序

  刑诉第三编 审判程序

  刑诉第四编 执行程序

  刑诉第五编 刑事特别程序

  刑诉第六编 部分新法修改解读和理论更新

  一、适用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法学,专业代码:030106)

  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公安司法、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和诉讼法学教学科研等行业领域,全面掌握诉讼法学(诉讼程序、诉讼实体、诉讼证据等制度方面)基本理论知识、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应用技能,具备创新性和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三、研究方向

  刑事诉讼法。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包括正常学习、保留学籍、休学和延长学籍在内的年限之和累计不得超过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全部学业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五、培养方式

  (一)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负责制。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个人培养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课程学习时间为二年,成绩考核合格后,第三学年进行硕士学位候选人中期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合格后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预答辩和答辩。

  (三)一年级以课程教学为主要培养方式。课程教学讲授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成果和前沿问题,引导硕士研究生巩固已有的专业基础,扩大知识视野和拓展理论深度,加深知识底蕴的积累,全面了解本学科的前沿领域问题和发展方向,为能够深入从事创新性研究打好基础。

  (四)二年级以课堂研讨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并从讨论中培养自己的科学研究兴趣,确定个人的研究发展方向。

  (五)强化文献检索的应用能力。培养硕士研究生掌握文献信息的检索与利用,了解本专业文献检索的方法,增强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并设定1学分的实训学分。

  (六)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硕士研究生主动开展科学研究,鼓励参与导师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目,配合导师进行理论学术研究,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确立研究方向自选科研课题,并设定5学分的科研学分。

  (七)重视学术训练等培养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学术讲座不少于15场(次),并设定3学分的讲座学分。

  (八)加强实践教学、专业实践。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实践或者教学活动,能够将已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活动,并设定5学分的实践学分。

  六、课程设置

  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38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必修课8学分和选修课10学分。

  (一)学位课(共计20学分)

  1.政治理论课

  (1)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第一外国语

  专业外语(72课时,4学分)。

  3.核心课

  (1)法理学(54课时,3学分);

  (2)刑法学(54课时,3学分)。

  4.专业课

  (1)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72课时,4学分);

  (2)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54课时,3学分)。

  (二)必修课(共计8学分)

  (1)法学方法论与论文写作(36课时,2学分);

  (2)诉讼证据研究(54课时,3学分);

  (3)刑诉比较研究(54课时,3学分)。

  (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

  1.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4学分)

  (1)刑事审判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

  (2)检察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

  (3)律师业务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6学分,必须包括1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和2门本一级学科课程。推荐选修刑事部门法课程。)

  七、科研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申请答辩前,在国内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评价审核相关规定执行。

  八、质量标准

  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当被培养为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所需要的德法兼修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一)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课程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符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

  (二)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听、说、读、写水平。

  九、考核方式

  (一)学业考核

  学业考核是检验和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每学年度需对硕士研究生就本学年的学习研究情况进行一次学业考核。学业考核由硕士研究生导师组负责,并依据学业考核结果评定学业奖学金。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以《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准,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经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研习。

  (三)毕业和答辩资格审核

  上半年一般为3月份,下半年一般为9月份进行毕业和答辩资格审核。毕业和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学分审核、科研成果审核等。

  十、学位论文

  (一)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毕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提请授予学位。除答辩申请事项与表决规则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要求和程序相同。

  (二)学位论文写作是对硕士研究生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与考核,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范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当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阅读文献和从事必要的调查研究,在第四学期提交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具体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并参加开题报告会,经开题小组审阅评议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四)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从高起点、新视角、前沿性和现实性的要求出发,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资料翔实,文笔流畅,层次分明,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

  (五)为配合学位论文,导师应鼓励硕士研究生尽可能展开前期研究活动,积累知识和经验。

  (六)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复习所需资源汇总】

  华政考研刑诉法主要用什么考研?

  使用以下资源为主!

  二、华政考研801法学综合复习教材资源汇总

  【经验和复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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