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内部纾闲成本,有效控制债务工具创新所产生的未预期风险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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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了解内部纾困机制相较于外部援助方式,可通过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方式来使困境中的银行恢复正常运营能力。

  

  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以及或有资本作为一种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对提升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及时有效地触发内部纾困机制的重要性。

  因此,深化相关理论研究既有望优化银行或有资本的结构设计,节约内部纾闲成本,又有利于有效控制债务工具创新所产生的未预期风险。

  (1)通过对或有资本条款的改进设计,降低债券在存续期内长期没有进行债转股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未预期风险的概率。

  在或有资本的条款设计方面,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条款设计,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内部纾困机制下,控制未预期风险的同时,提高各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相容性。

  

  或有资本的条款中涉及很多参数,在目前市场上已发行的大部分或有资本的条款中,这些参数在债券存续期内都不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相关理论研究中,大多数学者也是在合约的期初就为这些参数设定了固定的数值。

  但是考虑到目前的或有资本的实际有效性仍有待进一步验证,而由于或有资本的期限一般很长或为永久期限。

  所以在合约期初所设置的固定参数能否适应随后的经济环境,以及在发行银行始终无法触发或有资本债转股或债务减记的情景下,会不会产生未预期风险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举个简单的情景,假设发行银行发行了一笔或有资本,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遭遇了经济低迷,只能取得比较低的投资回报率,但是没有达到债转股的触发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发行银行始终需要为或有资本投资者提供持续的高额息票偿付,这将会产生一定的流动性压力。

  如果此时可以及时地对合约中的参数进行调整,比如减少对投资者进行的息票偿付或者调整触发阈值使得债转股更易发生,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在上述情景下发行银行产生流动性不足或违约风险的可能性。

  (2)根据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风险事件,引入包含不同触发机制的或有资本,对银行或有资本结构进行改进设计,以期控制未预期风险的发生,达成市场纪律和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协调。

  

  在内部纾闲机制下,或有资本投资者需要与发行银行共同承担风险,这有利于市场纪律的建立,但银行如果只靠大量发行一种或有资本来提升总损失吸收能力,不仅存在诸多的隐性风险,对金融稳定性存在潜在影响,同时也无法针对不司风险事件做到有的放矢的防范。

  因此可考虑改进银行或有资本的结构,发行多种不同类型的或有资本,以较高程度地达成市场纪律和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平衡。

  具体来说,结合《巴塞尔协议Ⅲ》中建议的流动性不足时监管提前介入,以及《TLAC规则》中提出的危机到来时进入处置程序这两种不同的内部纾困机制,可构建或有资本的分层结构,使银行同时具有应对流动性不足和破产风险的能力。

  

  在陷入困境时可更有针对性地吸收损失,维持正常运营能力,同时有望进一步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

  (3)基于银行或有资本结构中各类债务的条款,构建精确的定价模型,这有利于或有资本成功稳健的发行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实施。

  或有资本的成功发行,需要以合理的定价模型为基础。在银行通过发行或有资本进行资本补充的过程中,如果对或有资本的定价偏高,将会降低投资者的购头意愿,发行银行也会增加发行失败的风险;

  如果对或有资本的定价偏低,发行银行会因为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而遭受损失,故需要选用合适的定价模型对债券进行准确定价。

  

  同时考虑内部纾困机制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或有资本为其自动触发债转股或债务减记的特殊性,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故对各和益相关者权益的准确定价也尤为重要。

  本文综合运用路径分解思想、结构化定价模型、奇异期权分解式定价方法以及贝叶斯原理等多种数理方法构建定价模型,并据此探析影响价值变化的主要因素,以控制风险的负效应。

  这些有望对包含复杂附加条款的金融衍生产品和复杂结构的银行资本定价与风险控制提供相应思路。

  (4)为类或有资本的创新金融街生工具发行以及银行内部纾困机制下的资本补充策略提供理论参考,有望助力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的成功实施。

  

  目前我国四大行距离TLAC合规都仍存在一定的资本缺口,距离二〇二五年第一阶段达标还有三年多的时间。

  根据政策导向,接下来我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和发行合格的创新金融衍生工具,并逐步对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比较落后,达到TLAC两阶段的合规要求将比其它非新兴市场经济体消耗更多的资源,同时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的影响也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现状,我国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理论研究。

  

  本文将着力对以TLAC合规为目标的资本补充策略以及银行的或有资本结构优化进行探索,旨在对降低我国商业银行在提升总损失吸收能力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控制未预期风险提供理论支持。

  或有资本的债转股或债务减记触发指标及附加条款的设计,都是直接影响银行内部纾困机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合适的触发指标的选取可及时有效地为银行进行内部纾困提供强有力的激励。

  早期理论界对或有资本触发指标的选取存在许多不同观点,直至目前各国监管机构和相关学者仍在为或有资本寻求更为适合的触发机制。

  在对或有资本触发指标的研究中,可供选择的触发指标可概括为财务指标、市场指标、监管触发指标、双重触发指标以及多重触发指标等。

  

  在这些研究中,相关学者分别对不同触发指标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例如财务指标虽然容易获得三定价方便,但往往具有时滞性,不能及时预测危机的到来,而市场指标虽然可以起到及时有效的预警作用,却容易被操纵。

  由于理论界对或有资本触发指标的选取目前尚未达成一致,而现实中的或有资本市场也正处在起步期,所以已发行的或有资本触发指标大多以单一的财务指标或市场指标为主。

  并且债转股需要监管部门的批准,近年来对或有资本触发指标的研究虽然有所减少,但仍需要靠实际市场中的表现设计更为合适的触发机制。

  在或有资本的条款设计方面,虽然欧洲各国率先提出了ATlCoCos的概念,规范了或有资本作为附加一级资本应包含的条款要素,但相关学者也一直在探求更合理的条款设计。

  

  目前并没有足够多的实例可以证明市场中已存在的或有资本在危机到来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大部分对或有资本条款优化设计研究的依据仅来自于理论模型。或有资本条款设计相关研究从附加条款中包含的权利归属角度,主要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1)分配给发行方的权利,目的在于发行银行陷入困境时,原股东能够按照主观意愿利用条款中赋予的权力及时把可能遭受的损失与投资者分担,从而获得摆脱困境的能力;

  (2)赋予或有资本投资者的权利,通过引入附加条款,使投资者获得比不含附加条款的或有资本更高的不确定性收益,体现了条款的投资者友好性,从而增加或有资本的吸引力;

  (3)不附加额外的权利,只是对债转股的时点以及转股方式进行调整,从而减轻可能产生的各种未预期风险等负效应。

  

  与或有资本触发指标相类似,虽然目前关于或有资本的附加条款设计的研究比较丰富,但市场上已发行的或有资本条款大多比较单一,仍需要不断完善。

  本文认为此类研究的目的在于如何通过引入合适的附加条款,在控制未预期风险的同时,能够最大程度激发或有资本发行方的发行意愿和投资者的购买意原,从而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具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拍特征的激励相容机制。

  所以在引入附加条款时,不能只考虑某一方的利益,应当提高利益相关各方的积极性,保证或有资本的融资效率,这样才有望在真正意义上为未来市场发行或有资本一类创新金融行生工具提供宝贵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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