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上海各区小学、初中、高中,如何转学?如何从外省转上海就读?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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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上海各区小学、初中、高中,如何转学?如何从外省转上海就读?

  2023年上海市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将于3月4日开始,所有的流程已公布,今年需要报名的家庭可要注意收藏了!

  还有一些家长因各种原因考虑给孩子转学,需要在新学期前办理完成,如何操作?

  今天就来普及一下上海转学的一些经验方法,赶紧收藏起来吧!

  转学申请条件

  根据往年的经验,上海各区办理转学的时间一般是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者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申请转学手续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

  我们需要先评估自己是否具备转学资格:

  一、可以申请转学的几种情况:

  情况1:搬家

  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到9年级学生)。本市迁往外省市,也就是迁出,到其他的城市去,比如说父母因为工作调动要长期出上海,带上子女。外省市迁回本市,也就是迁入,回到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也就是跨区县搬家,比如从浦东搬到了松江,从宝山搬到了闵行。特殊困难在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参考高校转学和一些例子,主要指孩子患严重疾病和家庭出现巨大变故。

  情况2:本市户籍在外就读的高中生回迁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两条是《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两种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比较特殊和少见的情况。

  特殊情况1:民办转回公办

  在民办学校里,有时学生完全跟不上教学,这时有的家长会让孩子回公办就读,这需要同时和民办、公办和招办沟通,但是没有特殊情况,只能回到原对口的学校或接受统一安排。在一贯制民办学校里,也有部分“劝退”回公办学校的情况。

  特殊情况2:公办借读生学籍转入民办

  在上海的学籍规定里,“借读”是指外来学生在本市就读,并不是指本市学生就读其他学校的特殊情况。

  但是在实际的小升初入学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借读到民办学校的特殊情况,既学籍在公办学校,也学生在民办学校读书,这一般需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双方同意才可以。

  如果学生在民办成绩非常出色,可以申请将学籍转入民办,当然,也需要两方学校同意。但是这属于极其特殊的情况,很少出现。

  二、不可以转学的几种情况:

  情况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转学的,比如说你在杨浦的公办A校,要转到杨浦的公办B校,就不行。

  不过,上海的浦东新区特别大,比如说从浦东的滴水湖一下子搬到外高桥了,还是同区,但相当于市区跨了几个区了,这种情况需要咨询2023年。

  情况2:本市高中不能转学

  本市的高中之间一般不允许转学,只允许跨省的迁入和迁出。高中如果可以转学,那么中考的公平性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情况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4:公办学生入学后难转入民办

  公办学生已经录取公办学校后,原则上不能再转入民办学校,当然,民办学校以前都是选拔入学的,现在摇号了,是要凭运气在较低百分比下幸运入学的。进入后在教学方面也有所不同,现在读到一半让你转进去,是基本无法操作的。除非有些民办学校本身摇号入学时就不热门,还有名额空出。

  转学所需材料:

  上海市内转学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2.学生成长记录册;

  3.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4.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3.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转学基本流程

  小学阶段

  第1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第2步: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第3步: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注意事项:

  1.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4.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5.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6.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上海每个区转学需要的材料和条件不一样

  今天就从操作时间、条件细则、以及所需材料等方面向大家介绍各区转学的详细信息!

  以浦东新区为例转学详解:

  一.转学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上海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上海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

  2.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浦东新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条件

  (一)初中、小学转入条件

  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 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联系办理转学。

  5.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6.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的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无房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7.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环境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二)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高中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受理部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南码头路118号)

  上海黄浦区转学条件

  (一)小学

  1、操作时间:3月11日~3月30日,8:00~22: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已就读

  非本市户籍在黄浦区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稳定的合法就业记录。

  3、不予转学的情况: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152号

  6、电话:63271614

  (二)初中

  1、操作时间:3月12日~23日,3月9日~30日,8:00~22:00

  2、适用对象:

  本市户籍已就读

  非本市户籍在黄浦区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稳定的合法就业记录。

  3、不予转学的情况: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152号

  6、电话:63271614

  上海徐汇区转学条件

  (一)小学

  1、操作时间:3月4日~ 3月5日、3月8日~3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或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需申请,待批准后,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起始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徐汇区2023年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6、电话:54361242

  7、领取转学通知单时间:3月22日

  (二)初中

  1、操作时间:3月4日; 3月5日、3月8日; 3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3.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或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需申请,待批准后,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2.起始年级的学生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徐汇区2023年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6、电话:54361495

  7、领取转学通知单时间:3月22日

  上海普陀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3月16-3月30日

  2、适用对象:

  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当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当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根据普陀区转学受理途径和向相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2023年统筹安排;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可查询确认,同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一致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外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且居留证地址在本区(《外国人居留证》地址须与学生《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地址相一致),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3、不予转学的情况:

  1.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2.区内民办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至区内公办学校。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103室)

  上海长宁区转学条件

  (一)小学

  1、操作时间:3月24日(周四)、3月26日(周四):9:0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从境外或省外迁回就读

  3.从境外迁入本区户籍

  4.首次随家长来沪就读且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1.已在本区就读

  2.学期中间

  3.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二)初中

  1、操作时间:3月24日(周四)、3月26日(周四):9:0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从境外或省外迁回就读

  3.从境外迁入本区户籍

  4.首次随家长来沪就读且居住本区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1.已在本区就读

  2.学期中间

  3.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

  6、电话:62787558

  上海杨浦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3月5日、3月6日、3月26日、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适用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迁移到本区的

  2.来沪人员子女从外省市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部门: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5、电话:021-65044272

  上海虹口区转学条件

  (一)小学

  1、操作时间:3月24日-25日,3月28日-30日 、3月25日-27日,3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3、不予转学的情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4、转学安排去向: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5、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6、受理部门地址: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7、电话:65210617

  (二)初中

  1、操作时间:3月23日(周三) ~ 25日(周五)、3月28日(周六) ~ 29日(周日):上午9:00-11:00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23年3月23日)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1.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2.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或学籍(小学)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3.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

  7、电话:63061216

  上海闵行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转学手续在学期开学和结束前一周,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1:30 。

  2、适用对象:

  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区;本区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不予转学的情况: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部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光路120号

  6、电话:34972601

  上海嘉定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3月23日至3月5日,3月25日至31日

  2、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嘉定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嘉定区

  4.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部门:嘉定区2023年

  5、咨询电话:39902055

  上海奉贤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3月21日~24日

  2、适用对象:符合材料要求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学生

  2、不予转学的情况:

  1.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2.本市户籍学生在省外就读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受理

  3.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3、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4、受理地址: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

  5、电话:962066

  上海松江区转学条件

  小学、初中

  1、操作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3月14日

  验证时间:3月18日、3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2、适用对象:

  1.学生须持有效期内本区转入地《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 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不含补缴,环境期间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父母一方具有本区转入地居住类房产,并已取得房产证。

  3.积分已达到标准分值的家长须提供《积分通知书》,且子女名字在同住名单中。

  上海市居住证地址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不予转学的情况:

  起始年级(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所属同一街道(乡镇)的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城区五所街道区域:新城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北)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老城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南)公办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4、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绩报告单、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

  5、受理地址:之后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发布

  非沪籍孩子转学事发:

  家住奉贤区的李先生,有一个在老家读三年级的孩子,本人在上海工作,已经拿到了上海居住证,上海居住证积分已经达标,现在想要把孩子转到上海来上学,需要给孩子办理上海居住证吗?

  根据《奉贤区2023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非沪籍学生转学受理材料清单: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在上海);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就读学校在外省);

  2、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学生父母一方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0日内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材料2和材料3必须为同一人)

  4、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及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

  6、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7、家长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材料2、材料3和材料7必须为同一人);

  8、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根据上面的材料清单,明确的告诉大家,转学也是需要持有上海居住证的。

  注:你孩子的居住证地址,必须和你们的一样。同时孩子居住证办在哪个区,就只能在哪个区上学。

  李先生的积分足够了,就赶紧向单位提交积分申请,让单位办理,办理时一定要记得加上孩子的信息。有了积分,也更利于孩子上学,孩子以后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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