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寻找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启动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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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寻找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北京地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使用单位、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广大文物工作者爱岗敬业,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其他行业人员参与和支持文物工作,拟开展2023年度“寻找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介范围

  (一)文博系统内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有关人员或团队。要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基层一线工作,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工作成果丰硕。

  (二)志愿者或志愿者团队。要求为志愿者组织服务1年以上,在志愿参加文物保护单位巡视巡察,开展博物馆讲解、宣教、文明引导等服务中,积极主动,承担一定职责,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者;要求志愿者团队成立1年以上,成员10人(含)以上,定期组织开展文物巡视巡察,博物馆讲解、宣教、文明引导各项志愿活动。

  (三)保护员或保护员团队。要求担任保护员1年以上。要求保护员团队成立1年以上,成员3人(含)以上。保护员和保护员团队所负责的区域没有发生过重大破坏文物安全事故案件,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具有代表性。

  (四)其他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时间

  此次宣传推介活动由中国文物报社、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共同承办,并设立活动办公室,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活动办公室。

  (二)报送内容

  1.书面材料。《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推荐表》(详见附件)及公示证明一式三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事迹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电子材料。包括《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推荐表》电子版,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5-10张,照片以“姓名+推荐单位”命名。

  (三)报送要求

  1.已获得2020-2022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称号的个人及团队原则上不再申报;

  2.各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推荐人员(或团队)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3.近5年出现安全事件或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

  4.申报前,申报单位须对拟申报人员或单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宣传推介安排

  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实地复核等,推介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北京市文物局拟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北京市主场活动现场公布推介结果,并组织相关媒体集中宣传。

  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赵军慧收(信封注明“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字样);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及方式:

  赵军慧(中国文物报社)010-84078838转6192,13241000437

  白燕飞(北京市文物局)010-64058633

  电子邮箱:bjzuimeishouhuren@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推荐表(个人)

  2.2023年度“北京最美文物守护人”推荐表(团队)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3月22日

  责编:杨亚鹏

  审核:徐秀丽

  监制: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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