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能做到统一吗?究竟怎么回事?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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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当前的规定来看,不论参保人参与缴纳的是何种养老保险,只要缴够了15年,在从个人正从事的岗位上退下来后,就能按月按量的领取养老金直至去世。如果个人的工作单位比较好,去世后其遗属还能享受一系列的身后待遇,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其中丧葬费偏向于物质方面,抚恤金偏向于精神层面,总的来看后者的补贴标准要高于前者,从各自的性质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这一点。

  

  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退休老人的身份不一致,到手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具体金额也有所差别。近期有粉丝在后台投稿提到了这样一种说法,那就是退休人员生前养老金不同,是因为个人在缴纳养老方面的投入不同,付出多回报多很正常。但去世后应该人人平等,索性将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统一,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想法可行吗?结合当前的种种现实情况看,这一想法的可实现性基本为零,其中的前因后果都在这里,看完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就一直以来的规定看,我国绝大多数城市丧葬费都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至于抚恤金则是按照去世时本人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算,其中未缴满1年按照1年计算,每缴满一年就发放1个月的金额,最多可以达到20个月的标准。很明显越是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城市,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城镇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就越好。就目前的情况看,上海人民到手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最高的,已然超过了我国的首都北京。

  从以上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个人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相差的确比较大,试想一下若是将二者标准相统一,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差距会更大,这显然更加不利于社会公平。如果按照丧葬费标准给大家发放附抚恤金,必然会引起更多退休人员的不满;反之若按照抚恤金标准给大家发放丧葬费,又会给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分配带来压力;国家层面固然能制定一个新的标准来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但这又需要一系列的调研,未来取得效果如何也是一个未知数。

  

  所以不管怎么说,统一全体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可实现性基本为零。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的今天,我国的各项基金分配压力逐渐增加,我们这些普通人应该积极配合国家各项政策的稳步落实。不论未来个人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否能统一标准,大家也不要只盯着眼前的这一点儿利益。这也提醒很多还没有退休的人,如果你想让个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更好一些的保障。还是要在个人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增加缴费基数、延长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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