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比商品房享有优先入读深中权益?深圳这是创新,还是逆天?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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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一份关于学区划分的征求意见稿,彻底撕开了深圳开放、公正的遮羞布!

  4月10日,光明公布了一份学区划分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长圳保障房学校学区的划分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寒了深铁瑞城商品房住户的心,作为一个普通的深圳市民,也实在难以理解,除了私利私心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解释!

  

  第一,意见稿中提到的凤凰英荟城是有7000+住户的公租房小区,这也意味着,公租房比周边商品房享有优先入学权益;

  第二,官方明确规定,学校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房地产挂钩!为什么保障房就要捆绑学校,难道,这真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第三,所谓的长圳保障房学校,就是深圳中学的光明校区,先抛开名校的光环不说,在大学区积分入学的机制下,还出现指定人群优先入学,这个政策,本身就是违背大学区积分入学制的规定的。

  第四,为何把稀缺的深中教育资源作为保障房配套学校,这是在传递,只有保障房才配享受稀缺教育资源?

  各种逻辑都不通,那我们就先回顾下,积分入学机制下,关于租房和购房,是如何界定的:

  

  上图虽然说是宝安区的,其实,也是深圳各区都统一执行的标准,划重点:

  第一,深户入学积分,与户籍所在区域、住房性质、居住时长相关;

  第二,非深户入学积分,与住房性质、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相关;

  在积分入学的机制下,买房和租房,积分差距巨大,少则10分,多则35分。

  很明显,光明在长圳保障房学校的学位划分上,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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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再退一步说,即便是租售同权,那么,为何又变成了公租房优先?

  花了大几百万血汗钱,买个商品房,结果,你告诉我,必须得让隔壁月租金1000+的公租房的孩子优先上学,K姐不歧视公租房的人,更不歧视买了安居房的人,但是,在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面前,为了政策要优待公租房和安居房的人?

  

  是他们的层次更高级,还是他们的纳税额更多,可以享受更高级别的待遇?还是说,他们是弱者,需要政策保护?

  

  K姐相信,购买了深铁瑞城商品房的人,大多都是刚需2021年底开盘,价格5万+,这个时间,这个价位,炒房客早就溜之大吉!

  所以,那些要么掏空6个钱袋子,要么掏空小家庭的家底儿,上车的刚需们,他们做错了什么,他们是少交税了,还是不讲理守法了?要让他们的孩子享受低人一等的义务教育?

  难道,就因为这批安居房和公租房适配的对象,是公务员居多吗?

  租售同权,没问题,也是购买了商品房一族所能承受的底线了吧!结果,你突然跳出来,公租优先,请问,依据在哪里,公道在哪里?

  如果这个意见稿还能执行,这不是深圳的进步,而是在倒退,向权力倒退,向不公平倒退,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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