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对673个侵权商标维权?不能让郑渊洁们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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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锋

  看到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布声明,表示“从今天(2023年4月18日)起,将告别商标维权,不再对其余673个侵权商标维权”,青锋深感痛心。在对郑渊洁多年来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感觉不说些什么,心里总有某种东西,因而由此吁请:呼吁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让法律真正发挥他应有的作用,不要让类似有着郑渊洁经历的人们失望,更不要让郑渊洁们轻易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在我国颁布并实施至今已近40年了。40年来,在制订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还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大交往与合作的力度,先后加入了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等在内的十多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可以说,40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已家喻户晓。

  

  遗憾地是,现实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有一些差强人意的地方。作为全国知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据其在声明中表示,他“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未经授权,被不法商家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用于兜售各种商品”。

  从已有的相关报道看,郑渊洁应该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的人之一,他从自2002年开始对侵权商标维权,但20多年来的经历从相关报道及郑渊洁本人表示来看,用极其维艰来形容,并不为过。据郑渊洁称,“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维权时间最长的一个侵权商标用了19年时间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才维权成功”。这种经历,不要说对于一个潜心创作的人来说是一种折磨,即便是深谙法律的人,恐怕也很难坚持20多年,而一点没有灰心。

  

  说实在的,在自媒体有着大量搬运工存在的当下,真正潜心创作的作者,其作品不被人搬运,可以说都是不可能的。即便是以当下已经发生的新闻为由头而撰写评论的青锋,同样也遭遇过被人搬运的经历。尽管青锋在撰写评论时,有意把自己撰写评论的笔名嵌入评论之中,同样也难以避免自己能引发网络热议的评论被搬运。只是青锋认为,自己撰写评论被他人搬运,可以加大自己正确观点和维护法律公正的声音能够得以更加扩大,因而在有专业公司主动要帮助青锋维权时,有意主动拒绝。

  青锋对郑渊洁所说“作品是作家的孩子,面对孩子可能遇到的风险,任何监护人都不会掉以轻心,都会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保有真切的感受。同时,透过郑渊洁这句话,也深深感受到他发表不再对673个侵权商标维权时的无奈。正因为此,青锋才忍不住吁请,一定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绝不能让郑渊洁们因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不顺而放弃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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