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泰州中院短视频获奖啦!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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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党委国家安全系统“新时代、新国安”短视频大赛评选结果揭晓,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短视频作品《不负绿水青山》荣获三等奖。

  不负绿水青山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以安为宁,业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生态文明安全是关系国泰民安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然而被不法企业破坏的环境,谁有赔偿义务?谁有索赔权利?谁来出钱修复?追讨环境债,江苏这一次没有手软。 江苏省人民政府作为原告,将安徽海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2014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将危废物废碱液102.44吨交给不具有处置资质的个人进行处置,最终这些废碱液被直接倾倒入长江及新通扬运河,先后造成靖江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供水50多个小时。案发后,倾倒废碱液体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20多人被判刑,但生态环境赔偿一时没有到位。

  特别严重的是,这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在长江休渔期,违法处置废碱液给长江水环境、鱼类资源、生态服务功能造成了巨大损失。2017年3月6日,省政府作为案件原告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全国首例由省级政府作为独立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作为绿水青山的司法守护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审判理念,大胆启用专家证人,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调研,对环境损害进行初步量化估算。一审判令海德公司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共计5482.85万元。

  被告安徽海德公司不服,又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的胜诉,打破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为绿水青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竖起了法律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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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负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定不负人!新征程,新国安,新作为,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护碧波万里,让百鸟来栖,一水西来,千丈晴虹,十里翠屏。

  在法徽的护佑下,让我们共同擘画低首有新绿,仰望有繁星的“诗意”中国。

  原标题:《知否?知否?泰州中院短视频获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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