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急诊住院后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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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如何给新生儿做医保参保登记?

  答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缴费时的相关政策执行。

  按照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代办-亲友绑定-添加亲友绑定-填写需缴费新生儿信息-勾选《代办承诺书》-我要代办-居民医疗参保登记-选择代办人-填写所需信息(需注意所有带搜索放大镜符号的都要点放大镜然后选择,不能打字;不满六个月新生儿缴费人员类别需选择新生儿)-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咨询:透析患者住院的医院无法透析,在外院的透析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透析患者住院期间所在的医院无法满足透析治疗需求的,经医院医保部门备案登记后,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透析费用合并住院费一并报销。

  咨询:我想问一下,通过急诊住院的患者在急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复:医疗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烟社保发〔2015〕5号)要求,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审核通过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抢救医院住院的,符合医保规定的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直接纳入住院费用报销;在非抢救医院住院的,在住院结算后,医疗机构会根据系统生成的医疗统筹登记号录入符合规定的他院急诊抢救费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拨付该笔费用。

  咨询:住院使用谈判药品的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人员住院使用谈判药品,经审核备案后,按住院相关政策结算。住院期间因医疗机构备药不足的,经医院医保部门备案登记后,在其他“三定”医疗机构、特药零售药店发生的“双渠道”谈判药品费用由医疗机构负责合并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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