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院长刘纪鹏再次炮轰“超额查封”,随意“超额查封”应该问责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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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法大院长刘纪鹏再次炮轰“超额查封”,随意“超额查封”应该问责

  继“万科、万达闹翻脸,法院查封千亿股权资产如何看”之后,7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在其个人账号上,以“股权类财产保全,法院面临新挑战”为题,再次呼吁超额查封应该依法依规,随意超额查封应该问责。

  刘纪鹏以广东某银行与万达某项目的2500万财产纠纷却冻结了价值1200亿的51亿股权为例,提出即便是一夜解封,但却对企业的正常经营、珠海万达上市进程都产生了严重影响。

  “这个企业法人也像自然人一样,就好比一个好人又是名人,突然被公安局抓进去了,媒体铺天盖地进行了种种猜测,即便第二天放出来了,这个名誉损失如何补偿呢?”

  刘纪鹏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资本经济以及股票市场或者Pre IPO这些概念上,如何界定保全财产的资产价值问题,已经是摆在司法系统、司法人员面前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仅仅靠工商局的注册信息来扣押查封资产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新环境、新挑战、新问题就需要跨界沟通,因为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

  从7月9日的“二万之争”,到7月12日的2500万纠纷查封价值1200亿股权,刘纪鹏连续讨论了在司法纠纷当中,查封、扣押、冻结资产到底以什么样的价值判断为依据。

  不过,刘纪鹏也提出了他的疑惑:“像我们的高法2020年已经明确司法查封是按价值等额一倍左右进行财产的保全,为什么这样一个规定,在现实中它就对不上号,就不被遵守和执行?”他进一步表示,为什么查封者,或者是提出保全者能够以这么小的代价就能够去查封被查封企业如此高的财产?难道这里边就没有个规定,他如果查封错了,他应该付出什么代价?我们现在说提出查封者也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保全的反担保,但是这项规定执行了吗?

  对此,刘纪鹏建议出台问责机制,打造良好的“法商环境”。他表示,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中很重要的是法治环境,或者叫法商环境。以这个例子为案,2500万的纠纷算不了什么,很正常。但是如果司法系统做出这样荒谬的查封资产,那么就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直接影响到营商环境的优化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今天的中国看来又是个普遍的现象。

  刘纪鹏建议,在现实生活中,就像自然人的举报错了,你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对被冤屈者给予补偿。同样,在资产的查封过程中,也应该注意避免用极小的代价就去查封一个好的企业巨额的资产,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他真诚的希望超额查封问题能够在高法系统引起重视,为保证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让这种严重超标查封股权类资产的现象,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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