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吸纳青年就业:符合条件的,每招用1人补贴或补助1000元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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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通知在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等四方面提出十六条政策措施。在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通知表示,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全省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去年。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8月15日,在国新办召开的7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表示,自今年8月份开始,全国青年人等分年龄段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将暂停发布,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统计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劳动力调查统计也需要进一步健全优化。

  近来,16-24岁城镇青年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创新高,今年4月,这一数值突破20%,达到20.4%,今年上半年,16-24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21.3%。付凌晖在国新办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看到当前就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问题还是存在的,青年人的“求职难”和部分行业“招工难”并存,稳就业需要持续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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