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办卡充钱后老板“跑路”,还能退费吗?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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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原告在银川市兴庆区某美发店花费3888元办理贵宾卡,在原告消费800多元后发现被告撤店。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卡内余额未果,故诉至兴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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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定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有原告提供的《贵宾卡资料》、微信转账记录及其当庭陈述为证。原告依约履行了缴纳会员费的义务,被告应依约为原告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服务合同关系。现被告在没有对原告完成服务的情况下撤销店铺,客观上无法再为原告提供服务,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对于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卡内余额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随着“卡时代”的来临,许多商家为招揽顾客消费,往往会推荐消费者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事实上,这种预付式消费的风险很大,许多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后,才发现有的商家出现服务不尽人意、商家易主、破产倒闭、携款外逃等问题,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为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谨慎办卡、理性消费,加强证据意识,一旦遇到商家违约的情形,要学会固定和保存证据,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年/ 第175期,第368篇

  供稿:郝康康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办卡充钱后老板“跑路”,还能退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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