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呼唤担当 榜样引领时代” 甘肃省社区矫正主题宣传活动展播(第十一期)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3-09-15
手机版

  甘南州先进集体

  甘南州社区矫正管理局

  甘南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在甘南州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着力健全社区矫正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质效;着力强化“智慧矫正”“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紧扣“无人员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目标,依法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切实增强矫正措施的精准性,以高站位、大力度、实举措全面推动甘南州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赶超进位,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甘南、法治甘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甘南州合作市司法局当周司法所

  当周街道位于合作市南郊的城乡接合部,现辖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村民委员会,十二个居民小组,十三个村民小组,共6112户,16058人,当周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所长1名,助理员2名。近年来,当周司法所紧紧围绕基层司法本职工作,以政治引领为首要遵循,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任务,以担当尽责为根本要求,以追赶超越为目标定位,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开创了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的新局面。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1名,执行地变更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9名,解矫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甘南州卓尼县司法局柳林司法所

  近年来,卓尼县柳林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以改造教育为前提,把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标,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在严格执行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人性化、亲情式管理,使社区矫正对象在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改造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二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促进柳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陆续获得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甘南州临潭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多年来,城关司法所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人性化、亲情式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从“入矫”至“解矫”的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均记录在案,档案规范。要求矫正对象每周五按时报到,指纹刷脸签到,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及公益劳动等活动,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与派出所、村“两委“”(社区)及家庭监督人加强联系,全面了解、掌控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及时跟踪运转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着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甘南州夏河县司法局

  多年来,夏河县司法局始终秉承着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忠诚于民的“法治工匠”精神,不断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为夏河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州文明单位”“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一等奖”“夏河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节约型机关”等多项荣誉称号。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管理。近几年来累计接收办理调查评估154件,提出不适用社区矫正建议5件。累计决定警告16次,训诫1人,提请撤销缓刑5人,法院依法裁定收监执行4人,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通过政策性帮扶共有13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针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困难程度,对符合条件的43名“两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共有7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自主创业,9名在企业实现就业。

  甘南州先进个人

  刘旭东

  甘南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刘旭东,男,汉族,宁夏隆德人,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甘南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该同志通过多年不同岗位的工作实践,专业知识丰富,业务能力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坚守法治促稳定根基 ,绝对忠诚护藏区平安”的信念,全面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坚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该同志长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履行职责到位,工作实绩突出,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贡献。该同志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先进个人”,2020年被甘南州委组织部授予嘉奖,2021年被州司法局党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谢张恒

  舟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负责人

   谢张恒,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于1982年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舟曲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负责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三十多年。谢张恒同志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始终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质效为目标,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以智慧矫正为支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准绳,以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勇气迎接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表现出了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用一颗赤诚的心塑造着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

  冷木草

  迭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股长

   冷木草,女,藏族,甘肃迭部人,1981年10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迭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股长。冷木草同志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为目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立足本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2014年获得甘南州“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2015年和2017年获得全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

  尕唐吉

  玛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尕唐吉,女,汉族,甘肃玛曲人,1981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玛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从2013年任玛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长以来10多年来,她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州司法局部署要求,她用所学法律知识在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尕唐吉根据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及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做到因人施矫。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形式,熟悉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与其家庭成员联手管理帮教。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严格靠实分管责任,统筹谋划、科学管控、协调配合,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树立了榜样,积累了经验,赢得了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许。

  刘玉兰

  碌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

   刘玉兰,女,藏族,甘肃碌曲人,198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甘南州碌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负责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12年以来,对社区矫正工作保持认真负责、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主动履职尽责,工作成效可圈可点。多次受到省、州司法机关的表彰,先后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甘南州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甘南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个人”“甘南州优秀司法助理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刘玉兰同志在《社区矫正法》颁布两周年之际,负责组织制作藏汉双语《社区矫正法》宣传微动漫,利用当地民俗运动会、走乡入村开展宣传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社区矫正不断线。制作推送了藏汉双语致“两类人员”一封信,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积极作为,不当旁观者,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疫情防控期间累积捐款捐物5000余元。刘玉兰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投身社区矫正工作,恪尽职守、业绩突出,受到同事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杨毛吉

  夏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杨毛吉,女,藏族,甘肃夏河人,198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夏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十年如一日深耕社矫责任田,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她勤于学习、苦练技能,倾心帮教、严格执法,为树立起社区矫正法律威严,常年下沉基层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解读相关管理规定,全方位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对于个别不服从教育监管的矫正对象,始终严明执法。她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在面对无视法律尊严,想通过人情关系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特殊对待的情形时,杨毛吉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厉告诫存在侥幸心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家人,并每年通过业务培训告诫司法所工作人员时刻牢记底线。

  兰州新区先进个人

  柴克珍

  兰州新区中川司法所干部

   柴克珍,男,1985年11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在兰州新区中川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他凭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满腔热忱、毫不懈怠,快速成长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把好手。在工作中,他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都会详细介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考核及管理规定等,使他们知法懂法,全方位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对于个别社区矫正对象仍然置法律不顾,不服从教育监管的,他始终坚持严明执法,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戒。柴克珍在督促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同时,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冷眼看待矫正对象;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以关怀解决实际困难。他在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始终勤勤恳恳,全心全意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他至真至情,为误入歧途的社区矫正对象,点亮着一盏回归路上最明亮的心灯。

  甘肃矿区先进个人

  张敏

  甘肃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科员

   张敏,女,1998年9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甘肃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科员。参加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各项部署要求,踏实勤奋,真抓实干,以理论联系实际,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矿区社区矫正管理委员会、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起草相关制度,全方位完善矿区社区矫正工作;在教育整顿期间,全力配合省案件评查组对矿区社区矫正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捋顺矿区与嘉峪关管理衔接体制,以优良的工作作风、较高的业务素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作出突出贡献。

  来源 | 甘肃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供稿)

  原标题:《“使命呼唤担当 榜样引领时代” 甘肃省社区矫正主题宣传活动展播(第十一期)》

  阅读原文

上一篇:集齊“海陸空”:長沙一中學同班6人組隊上交祖國
下一篇:“真情社保”添彩“民生画卷”

最近更新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