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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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研究生部拟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校(院)委会审定。

  (二)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

  (三)招生宣传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学历。

  4.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5.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待初审通过后上传报考登记表,复审通过后即可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网上初审和复审,初审和复审不得由同一人完成。

  (二)审查内容:政治面貌、学历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份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等。

  (三)凡考生报名证件上传不全、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命题、制卷

  (一)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部会同各专业导师组共同完成,研究生部主要负责公共科目的命题,各专业导师组主要负责本专业课程的命题。命题工作应由教学经验丰富、专业造诣深、治学严谨、师德高尚的专家学者承担。

  (二)研究生部负责全程监管命题工作,特殊情况下,研究生部报请校(院)委会同意后,可委托第三方命题。

  (三)命题原则及具体要求:

  1.命题必须以规定的书目为依据。

  2.试题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专业理论基础, 重点考核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3.题意清晰明确,表述准确。

  4.每门课程试题均以150分为满分。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题上注明。

  5.每一位命题教师只能命一门考试科目的试题,每个科目命AB两套平行试题,同时拟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AB试卷由校(院)领导、研究生部和校(院)纪委的同志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考卷。

  (四)试题经命题教师和专业导师组组长密封签字后,由研究生部和校(院)督察部门专车押送至有国家保密资质(甲级或乙级)的印刷厂印刷,并签订保密合同。

  (五)严格试题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发生泄密情形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招生考试

  (一)招生考试由校(院)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成立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及考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分设考务组、试卷组、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安全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等相关机构,全方位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选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在职教职工承担考务有关的工作,考前做好考务人员的培训,每个考场设置主监考1人,监考1人。签订监考责任书,强化责任制。

  (四)科学设置考场,考场设置要相对集中,每个考场以30人左右为宜,实行单人单桌,各考点设考风考纪举报箱、曝光栏和举报电话,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考试氛围。

  (五)精心组织招生考试,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生舞弊行为。

  (六)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应全程巡视考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检查指导。

  六、阅卷登分

  (一)研究生部组织各专业导师组教师集中阅卷。阅卷前召开阅卷工作培训会,明确阅卷工作标准、流程、要求和纪律。

  (二)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判阅的试卷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客观准确。

  (三)研究生部组织专人进行登分,登分环节交叉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四)考生对试卷分数存疑者,可提出个人申请,经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校(院)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口头或书面通知考生。

  七、录取

  (一)招生计划如有调整,需报请校(院)委会研究批准。

  (二)根据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部提出招生录取方案,报校(院)委会审定后实施。

  (三)录取必须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确保质量。

  (四)录取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附则

  (一)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4年10月公布的《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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