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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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为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投身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扬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精神,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向当地群众传授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科学管理和经营理念,在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靠科技致富,树立崇尚科学的新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向上、投身基层的奋斗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决定开展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全省共评选70名“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目前在岗2009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在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中登记备案的大学生均可按条件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能够坚持在农村基层工作,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社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扎实肯干,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级组织的领导作用中贡献较大,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绩突出;

  2、采取科技示范、专项培训等措施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组织和带领当地农民更新生产观念、改进生产方式,加强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挥自身优势,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文化和医疗卫生知识,在加强农民综合素质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扎根农村,投身基层,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加强业务技术水平,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深受服务单位和所在地群众认可。

  四、评选程序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工作须经服务单位、县(市、区)逐级推荐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市、绥中县向省推荐名额不超过目前在岗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的十分之一,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

  2、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对上报人选应根据评选情况进行排序,并将推荐人选情况在本市进行一周的公示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表彰人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开和公正,真正把最的人员推荐上来;并利用评选表彰“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契机,大力宣传在农村广阔天地里艰苦创业、勇于拼搏、无私奉献、勤勤恳恳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选派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建功立业。

  2、各市、绥中县要认真做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更新维护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大学生的相关信息,做到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大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申报者要认真填写《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电子表格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网址:)下载,并附带2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其中《一览表》主要业绩栏内的字数要控制在150-200字以内。

  4、各市、绥中县要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于2011年3月21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表》、《一览表》和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其中《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他们的电子版文档)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熊 严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为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从2009年开始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投身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扬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精神,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向当地群众传授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科学管理和经营理念,在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靠科技致富,树立崇尚科学的新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积极向上、投身基层的奋斗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深入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决定开展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全省共评选70名“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目前在岗2009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在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中登记备案的大学生均可按条件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能够坚持在农村基层工作,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社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扎实肯干,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级组织的领导作用中贡献较大,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绩突出;

  2、采取科技示范、专项培训等措施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组织和带领当地农民更新生产观念、改进生产方式,加强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挥自身优势,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文化和医疗卫生知识,在加强农民综合素质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扎根农村,投身基层,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加强业务技术水平,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深受服务单位和所在地群众认可。

  四、评选程序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工作须经服务单位、县(市、区)逐级推荐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市、绥中县向省推荐名额不超过目前在岗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人选的十分之一,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

  2、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对上报人选应根据评选情况进行排序,并将推荐人选情况在本市进行一周的公示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表彰人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绥中县人事局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开和公正,真正把最的人员推荐上来;并利用评选表彰“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契机,大力宣传在农村广阔天地里艰苦创业、勇于拼搏、无私奉献、勤勤恳恳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选派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建功立业。

  2、各市、绥中县要认真做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更新维护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大学生的相关信息,做到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大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申报者要认真填写《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电子表格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网址:)下载,并附带2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其中《一览表》主要业绩栏内的字数要控制在150-200字以内。

  4、各市、绥中县要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于2011年3月21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表》、《一览表》和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其中《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他们的电子版文档)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熊 严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邮政编码:110013

  E-mail:

  附件:

  1、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申报表 (33.50 KB)

  2、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信息一览表.doc

  文件类型: .doc

  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信息一览表 (31.00 KB)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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