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伪道德“绑架”三好生评选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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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甚至不参加课间集体舞的学生,都可能评不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前日,长沙市教育局正式发文,要求所有学校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至少保证每星期3个体育课时。

  教育部向全国中小学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余音未落,旋即陷入口水之争。就在多方争议尚未平息之际,长沙市教育局已挺身而出落实《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将跳集体舞和三好生评选“拉郎配”,可谓煞费苦心。笔者倍感纳闷:这跳不跳集体舞和评三好生有何逻辑关系?难道要当三好生必得跳集体舞?三好生讲究的是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跳集体舞是否就表明德育和体育不行?

  显然,这种将跳集体舞和三好生评选挂钩的行为,暴露了双重危机:一是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不合时宜的命令;二是借用道德的名义对学生进行伪道德的价值判断。长沙市教育局的这种做法乍看起来似乎无可厚非,但细究起来则不乏粗糙甚至粗暴。试问,是否惟有跳集体舞才能保证学生体育素质优秀?是不是学生对教育局、学校的行政命令俯首帖耳才能表明其德育素质优秀?道德本身就是人言言殊,长沙市教育局偏偏将道德“整齐划一”,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因为这种道德强权恰恰是一种伪道德。

  然而,稍加留心即可发现,许多教育部门以及学校醉心于拿道德说事。还是以三好生评选为例,个中设置的门槛可谓五花八门,甚至稀奇古怪。比如,广州市越秀区某学校规定,凡身高体重不达标的学生,没有资格参与三好生的评选;某学校规定,学生宿舍必须获得“宿舍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的权利;某市教委规定,不守交通规则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南京市六合区某小学规定,如果学生不参加夏令营,即使成绩再优秀,也不能评三好学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看看,三好生的评选在某些地方已被异化到了多么畸形的地步!无端生出如此多的附加条件,无论是道德强求还是利益作祟,都模糊了三好生评选的本义。

  由此可以想到另一种泛道德化的门槛。比如,在吃低保上,某市出台政策,购买电脑、使用手机的市民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有的地方规定,养者不得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买烟和营养品者不能被纳入低保。合肥市甚至规定,拥有就不能吃低保。这就像一些学校的苛刻规定一样,如果学生拥有手机就不能被定为贫困生,就无法获得学校资助。如今,沈阳新出台《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取消了“家中安装电话、家庭成员持有手机、BP机”不予救助的有关规定,此举令人欣慰。只有越来越淡化强加的道德色彩,才能越来越体现人性化;同样,越来越从实际出发,才能越来越回归三好生评选的本质。

  早在3年前,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就建议,取消三好生的评选。理由很简单,三好生的评选越来越特权化,越来越名不副实,不仅激励不了学生反而使他们有强烈的受挫感。顾先生的呼吁一时引来多方回应,现如今许多地方已经在对三好生的评选进行改革。在这关口,长沙市教育局反其道而行之的做法令人哑然。更耐人寻味的是,教育部拟推广的集体舞仍然处于舆论的漩涡当中,长沙市教育局就迫不及待地应和,这就不能不令人倍感失望和担心。

  多年来,我们的一些教育部门热衷于用强大的道德话语,不由分说地推行行政命令,甚至介入原本纯粹的评选,这种行为确实该收敛了。

  (20G3)

  记者: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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