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天津一大波岗位在招人!部分专科可报!
眨眼到了2022年的最后一个月
想在今年完成择业、就业的小伙伴
可要抓紧时间啦
这期招聘又给大家集纳了
一批正在“招兵买马”的好单位
河东区教育系统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有心怡的单位、岗位不要犹豫
赶紧让简历飞起来吧
河东区教育系统
为满足河东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17:00,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23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 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补充公开招聘计划》,2022年11月3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防疫要求提供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3.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英语等级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防疫要求提供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考试要求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4150712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16:00。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岗位表》于2022年11月3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16:00。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市市场监管所属各招聘事业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组织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包含公共和专业2个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不同,按照综合管理、金属无损检测、计量检定、理化测试、制药工程、药物分析进行分类测试,测试考生对所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为了防控疫情,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4.计分
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总和,换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委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4.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网站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纺织纤维检验中心:022-87551895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地毯研究中心:022-28319681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检测技术研究中心:022-26353013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022-23009238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022-23345956
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022-83557085
天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022-24455986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22-23768809转2018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022-23370327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次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工作,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下午5:00止,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同时须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7.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2年人事代理职工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信息发布及报名
我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在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所需提交材料: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
(2)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PDF版);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版);
(6)医师岗位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PDF版);
(7)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具体考核安排以我单位通知为准。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以我单位通知为准。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调整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2.咨询电话:022-2362613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毕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为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充实科技创新服务队伍,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7:00,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为副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职能,主要包括开展本市、区域及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国内国际创新资源开发、协作、引进、整合和区域协同创新工作;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工作;全市科技金融、管理天津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工作;科技创新服务模式研究工作;国内国际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人才相关服务工作等。创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化职能、整合资源、突出主业、聚焦发展”的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引聚—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企业培育—科技金融”全链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以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中心是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创新驿站区域站点、首批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是天津市科技协作促进会、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天津市创业投资协会、天津市科技金融促进会的秘书长单位。
二、招考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一般30岁以下,个别岗位可放宽至35岁以下,具体参见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岗位要求30岁以下的,应为199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考察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创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创新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创新中心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创新中心主任担任。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ttic.org.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00至16:00。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三)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查理论素养、科学人文素养、公共知识等内容;主观题主要测查对给定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考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考生面试全程录音。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若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已确定为一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又都合格的,同时进入考察阶段,在考察阶段中进行筛选。
(七)公示
经创新中心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一个月内,报人社局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有关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咨询电话:022-28219678、022-87891047(工作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58832905(工作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八)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信息发布
公告于2022年11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发布。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相关通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日9:00至12月7日16:00进行确认缴费(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经审核确认后,于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如岗位(代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3:1。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l的,应当组织现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并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在规定期限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按照通知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在考试前务必仔细阅读《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考试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人员须满足8天内无与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和7天内无高风险区、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且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考试。参考人员凭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1)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时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2)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时未满隔离周期(仍处于隔离状态)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3)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面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人员。
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和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九、特别提示
(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59216362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编辑 | 马媛
综合 |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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