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再问香港“50年后怎么办”,答案变了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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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观察者网 小婷】

  观察者网:上次见您还是去年12月份,我们聊的是“修例风波”的影响。当时您刚刚去过香港,还看到香港街头运动的痕迹。这之后,您还去过香港吗?

  田飞龙:其实是有计划去香港的,特别是原定立法会换届选举是在今年的9月6日,所以我是想申请去香港大学做三个月的短期访问学者,希望能够从一个学者的视角近距离、第一现场地去观察、分析、研究香港的政治变迁,但遗憾的是疫情加上香港推迟选举的安排,再次访港的计划就搁置了。

  从去年12月到现在大概快有一年时间了,其实还是比较想念香港。原因是2014年我有一年的香港访问学者经历,理解了香港社会的丰富性和它的活力,也理解了“一国两制”之下,香港的时代更替,还有它的政治发展当中,遇到了一些比较困难也困扰很多人的议题。但是香港社会自己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没有进行很好的梳理。从管制体系到社会文化,都出现了很多冲突和不适应,特别是与内地之间的磨合,对全球化还有世界体系变革的不理解以及难以有效的适应。

  观察者网:您刚才提到疫情的影响,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最近因为疫情蔓延,香港中小学和幼儿园再次停课。我们也看到,有了SARS的经验,香港这次在一开始非常重视,包括到现在,隔离措施都非常严格,但防控效果和内地相比还是相差很大。从制度的角度分析,原因有哪些?

  田飞龙:这其实恰恰可以从“一国两制”的角度解释。

  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包括它应对这样一个重大公共疫情的应急机制,和西方是一样的。首先它是一个法治程序,各级管制机构要严格按照条文、按照规则去办事,包括行政长官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律令,其实是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没有表现出对超出常规的新冠疫情的重视,也缺乏全社会的教育和动员,所以应对起来就沾染上了和这次欧美社会面对新冠疫情时同样的毛病,始终将疫情当作常规现象去处理,认为可以通过常态的法治程序以及既往一般的应对经验去处理,而对疫情的突发性、长期性以及挑战估计不足。

  两相比较之下,内地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突发事件,从社会动员、应急体制以及精细化防控方面,都体现了内地体制的相对优越性。所以恰恰“一国两制”当中“两制”的差异,在防疫成绩表上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别。

  常规的法治高度尊重个人隐私、个人自由,很难配合全社会动员和预警机制,难以有效应对突发危机。在这方面,国家体制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我们看疫情经过武汉首次爆发之后,短期内是有一个忙乱、反应迟缓的现象,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出现的正常现象,但很快我们这一套体制完成了疫情研判、动员管制、疫苗研发、经济复产的过程,在最近局部出现疫情反弹后也能够快速检测和控制,这些使得中国经济在下半年以来,在全世界经济体的复产效率和结果上独树一帜,这是香港需要从体制上进行反思和学习的地方。

  “一国两制”中,香港政府是弱政府角色,再加上此前“修例风波”中民众对香港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也有了很大的怀疑,对这次应对疫情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修例风波”当中,反对派煽动的仇警以及对特区政府管制威信的怀疑,造成了激进主义氛围下的无政府主义社会心态,这种心态和一种追求完全自治的政治浪漫主义以及社会层面的“揽炒”主义正好相结合,这实际上对在新冠疫情之下,如何信任和配合政府做好防疫工作,非常自律地去思考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造成了非常大的难题。

  对于香港来说,刚刚从“修例风波”中还没有缓过神来,社会心灵也被冲击的七零八落,碎裂化、撕裂化的社会价值体系还未得到修复,又遇到新冠疫情,等于是大病未愈又遭大难,是一个雪上加霜的打击。“修例风波”加上新冠疫情,对香港的管制能力,对香港自治的信心,对香港社会认同和团结所造成的冲击,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修复。

  而我们也看到其实特区政府在国家的支援之下,特别是香港的爱国爱港力量,能够顾全大局,支持政府抗疫,他们在非常艰难的时刻负责任的行动起来,所以复苏的力量也在露出曙光,在其中隐含着将来还有可能重建的契机和希望。

  

  此次新冠疫情,香港再次经受考验。图片来源:中新社

  观察者网:说到复苏,一剂强心剂就是今年颁布的香港国安法了,重新确立了中央对香港问题的主导权。以这部法律为一个节点,您认为对于我们继续推行“一国两制”政策有哪些影响?

  田飞龙:香港国安法既是意外,又是意料之中。

  说它意外,是因为出乎香港本地社会和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既往的理解。他们理解的起点是中英联合声明、香港基本法,以及用普通法传统所演绎的香港高度自治的体系,所以他们习惯于将宪法和基本法、“一国两制”对立起来,根本没有做好准备以及非常不愿意接受中央管制权过深圳河在香港落地执法,而香港国安法实现了这样一些制度上的突破,并且是中央主动承担起国家安全立法的中央事权管理的限制性责任,其实是对既往理解的一个重要突破。

  但这种突破只是对香港社会以及国际社会惯常理解的突破,并不是对“一国两制”本身的突破,恰恰是“一国两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和制度责任。“两制”的所有自治权都来自于“一国”,来自于主权和制宪权的授权。在这种授权之下,授权者也就是主权者负有理性保障的责任。

  但是我们看到,“修例风波”以来,无论是香港立法会还是特区政府,还是香港法院,都没能有效承担起止暴制乱的法治任务,不知道怎么结束这场骚乱,都找不到出路。并且随着基本价值、基本制度还有基本信心的破坏,整个香港的国际地位和国际信誉也在受损,这些都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挑战,满足的是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在香港策划颜色革命,颠覆国家主体制度的政治图谋。

  在这种情况下,主权者就必须要基于自己对“一国两制”整体制度安全、宪制秩序安全的根本责任,主动立法来保障和引导香港社会回到一个繁荣稳定、重新信守法治、聚焦发展的社会常规理性状态。

  所以香港国安法给了这样一个兜底保障,让香港民众更有信心,并且给香港爱国者一个积极的信号,国家与一切爱国者同行,国家的保障力量才是“一国两制”50年不变、行稳致远的最关键的保护性力量,而不是任何其他外国势力,所以国安法起到了一个止血止损的作用。

  在国安法之下,香港社会迎来了繁荣稳定的新时期,共同合作抗疫,思考怎么从教育、社会、文化、司法等等领域完善香港社会的管制体系和能力,修复香港社会的裂痕和群体之间的对立,并且国家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在深圳新改革里也仍然聚焦深港合作,希望香港社会能快速完成社会能力的调整和复苏,及时赶上国家新一轮发展的快速列车,让香港社会的转型发展抓住最后一次机遇。

  当然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国家不可能包办香港的一切,香港的未来到底如何,还取决于香港社会自身的反思、修复、重建的理性力量能够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多长的时间内,从结构上完成一个自我的更新。

  从香港在近代史以来面对历次国家危机和全球性变局的应变和适应能力来看,我觉得香港社会有这样一种灵活的适应能力,重新找到自己的角色和进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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