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武汉大学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6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武汉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巡视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党委通过召开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议,组织校院两级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总书记对高等学校寄予的殷切期望和亲切关怀,深刻剖析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凝聚共识,把全校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办和巡视组对学校党委的反馈意见与要求上来,统一到教育部党组对学校党委做好巡视整改的指导意见上来。通过学习,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自觉,坚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自觉,坚定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巡视办安排部署,依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着力构建组织架构,深入研究评价尺度,精心编制整改方案,为巡视整改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一是构建有力组织架构。学校迅速成立了党委书记韩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窦贤康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泰岩,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冯友梅、谈广鸣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校各二级单位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二是明确整改评价尺度。为保证巡视整改效果,提升工作效率,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明确了整改事项到位的评价尺度和整改方式,提出了“改、补、建、究”四字要求:“改”就是改正,主要针对“偏差”、“风险”、“缺位”、“失范”等类型问题;“补”就是补课,主要针对“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等类型问题;“建”就是建设长效机制;“究”就是实行责任追究。三是精心编制整改方案。学校党委专门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议、1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的即知即改工作,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共分解出56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39项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校领导和牵头单位,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条条有落实,整改措施项项责任到单位。此外,学校党委还制定了《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武汉大学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整改方案》和《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方案》。
(三)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力
学校党委坚决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思考、带头研究整改、带头推进落实,充分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一是带头加强学习。中央巡视意见反馈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率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全校各单位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6次。二是带头研究整改措施。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分管单位、联系学院,传达巡视整改有关精神,分析研究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多次集中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牵头整改任务,党委书记韩进和党委副书记、校长窦贤康牵头负责4项整改任务、12项整改措施,班子11位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牵头负责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有的负责整改措施超过20项。党委书记韩进逐条分析反馈意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校长窦贤康主持4次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涉及巡视整改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逐项拟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三是带头推进整改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干、亲自抓、督进度、催落实、解难题,通过专题会、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逐项推动整改落实。
(四)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推进落实
学校党委在推进整改上始终强调要抓政治站位、抓“关键少数”,抓重点难点,抓责任落实,通过健全决策推进、督办管理、分工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整改落实,深化整改效果。一是强化整改推进。学校党委确定整改督办4个时间节点,明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决策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主要研究讨论整改过程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事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巡视整改中的重大、全局性事项;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巡视整改过程中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需要由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等。此外,学校党委还适时召开党委全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中期推进会,深化动员部署和推进落实。二是强化督办落实。学校党委制定了《武汉大学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督办组,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时间节点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实行销账式管理。三是强化分工协作。学校党委明确了整改任务牵头校领导和牵头单位的牵头责任、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全校各单位的具体责任,健全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运行机制,完善了责任链条和协作模式,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责任层层落实。四是强化整改全覆盖。在全力落实学校整改任务的同时,学校党委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主动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开展整改,制定整改方案47份,整改任务1351项,取得良好效果。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重要制度文件26项,长效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六是强化追责问责,给予10人党纪处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共召开党委常委会议8次,校长办公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1次,各类专题会近20次,适时召开党委全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中期推进会,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学校纪委召开纪委全委会2次,研究相关问题。截至8月20日,共计完成整改措施119项,占全部整改措施的85.6%,其余20项正按照计划推进,将于年内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真抓实改,全力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巡视整改是巩固巡视成效、检验巡视成果的重要抓手,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中央交给学校党委的“必答题”。学校党委全盘接受,深刻反省,不回避、不遮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抓整改,全力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一)在“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落地”整改情况
(1)认真传达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学校党委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立足不断提高师生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推进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再学重温活动,责成相关学院党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传达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体现到实际行动。二是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理论学习,出台《武汉大学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机制等,通过上党课、专家辅导报告、在线学习、小组研讨等方式深化学习,不断提升教职工理论水平。
(2)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一是在制定“双一流”建设方案过程中,把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双一流”建设方案中改革任务的首要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结合和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明确了“双一流”建设“六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并于7月10日报教育部审核。二是结合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进一步理顺学校、学部、学院(系)的关系,出台《进一步加强学部统筹协调职能的意见》,强化学部在学术、学科及人才等方面的统筹职能;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立人力资源专门委员会,制定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发挥学部在统筹教书育人、科研学术与学科布局、资源整合一体推进方面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主动关心和支持群团工作,学校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四是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共青团的领导,加大对共青团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党的助手和桥梁作用,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核心位置
一是全面清理完善职称评审、人才引进、教师选聘工作机制,推进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着力解决“三重三轻”和“一硬一软”问题;完善教学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拟定《武汉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若干规定》,强化立德树人效果的考核评价和日常教学考评,否决了部分评教结果未达标教师的高级岗位申请;建立思想政治、人才培养、师德师风问题负面清单,修订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纪律处分条例。二是注重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和示范辐射作用,把服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作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目标,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世界一流学科(群)领军计划”10个重点学科之一;进一步推广“马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优势转化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优势,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高地、科学研究高地、高端智库平台和意识形态建设的坚强阵地。三是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师制度,逐步配齐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选强配齐辅导员,加强协同育人,形成育人合力。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面引导与负面警示相结合,深入开展典型宣传;修订《武汉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办法》,坚持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整改情况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出台《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学和参加上级部门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强化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内涵的认识。三是组织修订《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定位与议事范围,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任职通知,校长窦贤康任校党委副书记;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成员排序。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党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要求,对有关问题迅速开展核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完善重大基建项目和大额资金分配方案及其变更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基建项目和“双一流”资金及学科建设重大资金分配方案及其变更必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做好相关纪实工作,杜绝临时动议问题。四是排查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执行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优化方案并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排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执行落实情况,加大校内相关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平稳实施养老保险改革。五是出台《武汉大学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对重要会议决策事项的督办力度,避免决而不行。
(3)进一步完善学院(系)管理体制,强化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
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学院(系)分党委(总支)建设,推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院(系)落地落实,确保党的爱情片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到位。一是修订《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分党委(党总支)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确保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的发挥。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加强对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学习培训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分党委(党总支)自查自纠和学校抽查,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三是举办院长培训班、新任中层干部培训班等,进一步强化学院(系)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增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风险突出”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努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在对照检查认真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党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定意识形态整改专项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韩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窦贤康为第一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推进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专项整改,并通过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逐级逐岗压实责任。三是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2)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梳理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更加注重监督检查和结果运用,制定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主要措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落细。
(3)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阵地意识。出台《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武汉大学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思想引领、团结凝聚、教育服务功能。
(二)在党的建设缺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党管人才不到位”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把关,选好用好干部
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一是对举报反映个别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加强选人用人把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修订《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在干部选任条件中突出对“德”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充分听取分管校领导和教职工的意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2)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学校党委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突显中心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一是在新修订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删除了“到龄转非离任”的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废止《武汉大学非领导职务干部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停止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三是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统筹配备不同学科背景的干部,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大力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解干部选用中的矛盾,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3)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学校党委进一步完善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中央纪委的相关文件,对领导干部离职情况进行核查,加强对学校管理干部离岗、辞职、退休等情况的管理。二是出台《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对有关干部兼职问题进行审核,责令完善兼职手续或者退出兼职,按有关规定处理兼职取酬所得。三是研究修订《武汉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暂行条例》《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清理相关人员待遇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调整、停发薪酬待遇,对超发部分予以补扣、追回。四是对领导干部档案“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或涉嫌造假、漏报、瞒报个人事项进行审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审批与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和证照管理,对未及时上交证件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进一步强化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意识,严把思想政治关,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顺利实施。一是落实党管人才,明确每年党委常委会议至少听取一次人才工作汇报;拟定包括新教师选聘相关文件、人才选聘程序调整方案、学校人事人才工作会相关文件等提交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清单。二是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引进人才的首要条件,加强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学术道德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和考察;修订聘任合同,强化岗位纪律要求。三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引进人才思想政治状况的把握和引导。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
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一是出台《武汉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在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基础上,适当开展实地调研、社会考察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明确校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要求,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在党委常委会议上进行反馈,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
(2)进一步提高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学校党委着力提升校院两级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净化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一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开好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7月10日,学校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也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提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发放了政策学习读本,要求分党委(党总支)全面梳理近三年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情况,组织各二级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专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
(3)进一步做好“反弹回潮”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的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加强整改,进一步健全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二是印发《武汉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梳理各分党委(党总支)及所属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定期对照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针对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次数少、不规范等问题,改组支部,重新选举支部班子,并对新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主题、频次,每月统计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并通报。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针对二级单位党委主要领导空缺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四是加大“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力度,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制定教师党支部示范培训班计划,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求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梳理教师党支部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2)进一步规范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的组织生活
一是研究修订《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细化要求,确保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工作严肃、规范、到位。二是落实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武汉大学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评价实施办法》,将分党委(党总支)指导支部工作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加强检查考核,统筹用好用实考评结果。三是深入实施学生党支部“活力创新”工程,立项资助54个学生党支部项目,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学生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增强支部活动的吸引力、实效性。
(3)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
学校党委立足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强化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抓好师生教育引导,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对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落实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员院长工作责任,实现学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步介入、有效联动;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教师党员发展工作主动性。三是加强党员联系工作,在册失联党员已按要求全部取得联系。针对2007年以来转出未落实回执或证明的91名党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联系查找力度,目前已取得初步进展。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隐患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整改情况
(1)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占着岗位不‘理政’”等问题根源,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党委班子成员抓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的“一岗双责”,将抓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情况纳入校领导班子述职范畴。三是出台《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双汇报”制度,要求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向学校党委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要求纪检工作负责人向学校纪委、组织部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情况。四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实现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责述廉全覆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追责。
(2)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支持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
学校党委通过选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一是把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将按计划在人员较多、财务经费较大的单位建立纪委或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支持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消或不再参与相关议事协调机构14个,退出部分具体事务性环节,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执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三是出台《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学校党的问责工作;对查处违纪问题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充分利用巡视成果开展警示教育。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积极畅通“四风”问题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核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2013年至今违规公务接待的开支予以清退。二是出台《武汉大学值班、加班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关于规范校内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评审费、讲课费发放工作的暂行规定》,对违规发放的加班费、评审费、津补贴予以清退。三是对学校科研经费购置的车辆,采取评估拍卖、报废处置等措施进行处理;从严控制科研经费购买车辆,并按照国家关于公车购置的规定严格控制购车标准;加强科研业务用车的使用监管,科研业务用车喷涂“武汉大学科研试验用车”字样,并在科研项目完成后,由学校收回处置。
(2)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师生机制,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学校党委不断密切与师生的联系,改进党政部门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出台《武汉大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办法》《武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研究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学者工作的有关意见》,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听课、巡视课堂,有效促进校领导深入院(系)、深入师生、深入教学科研一线。二是积极建设机关与直属单位作风建设网上考评系统,对个人与单位实行即时在线监督;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对机关作风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作风评议员的作用,实行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修订《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规则》,建立互联网+工会服务教职工系统,提升服务教职工质量和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3.关于“重点领域监管粗放,廉洁风险突出”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是针对教育部2015年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核查,成立部分资产重点核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于8月20日前完成了设备、房屋、文物、专利类无形资产的核查工作,实现账账相符。二是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设备资产管理子系统与学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有效杜绝资产账账不符现象,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与水平。三是开展《武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进一步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加强对全校资产处置的管理;出台《武汉大学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房屋出租出借归口统一管理,对出租出借的房屋进行清理,关停收回到期门店,追缴上交店面租金。
(2)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强化廉洁风险防范
学校党委结合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积极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不断提升基建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在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进一步明确重大基建项目决策和变更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出台《武汉大学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廉政建设制度》,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加强对采购与招标过程中投诉与质疑的分析研判,及时处理问题线索,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修订和完善《武汉大学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下建设工程招标与管理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建设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细则》,确保基建项目决策和重大变更经集体研究,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努力减少工程超合同现象,杜绝分包行为。三是认真清理、核查有关基建和维修项目中的违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3)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监管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认真梳理校办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廉洁风险点,清理整顿下属子公司,理顺经营管理体制。二是出台《武汉大学校办企业董事、监事派驻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对校办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管。三是制定《武汉大学所属一级企业审批事项清单》,细化一级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对参控股企业事项审批清单,有效防控经营和廉政风险。四是认真梳理相关参股企业虚假出资和历次违规增资决策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追溯审计和追溯评估,依法依规厘清相关责任,对国有股权进行追偿,严肃处理相关违纪违规问题。五是清理无偿占用学校资源的企业,关停并转一批长期不分红、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的企业,注销一批“僵尸”、空壳企业。
三、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学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学校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的要求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学校党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将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当中,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思想上提高站位,行动上持之以恒,守正笃实,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定力,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一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一是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时刻与中央保持一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三是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把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育人导向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切实做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
(二)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学校党委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并以推进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巩固深化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重点抓好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见到成效不松手。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学习效果,锻造“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三是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三)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凝聚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正能量,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学校党委将充分运用巡视成果,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既“治标”更“治本”,用巡视“利剑”去疴除弊、披荆斩棘。一是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巡视发现的很多问题,也是阻碍学校发展的难点,集中整改阶段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有的还处于治标阶段,需要继续在治本上狠下功夫。二是强化制度治校。整改期间,学校着力完善了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还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破立并举,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用更加完善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营造良好校园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68752127;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邮编:430072;电子邮箱:whdx309@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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