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16年MPAcc招生簡章雙證班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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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AChina網訊】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于2008年11月由原會計學院、原商學院合并組建而成。學院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北京商學院财務會計專業。經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積澱深厚,有些專業辦學特色鮮明,在國内享有較高的聲譽。

  學院1978年恢複招收本科生,1984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3年獲得會計學專業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權。1995年設置會計學注冊會計師專業方向,是全國最早招收該專業方向學生的财經院校之一;2002年率先創辦會計學全英語教學實驗班并連年招生,2006年起該實驗班同時按照注冊會計師專業方向要求進行培養。2007年獲得MBA招生資格,2010年獲得會計專業碩士(MPAcc)、旅遊管理專業碩士(MTA)招生資格。北京工商大學MPAcc項目成立于2011年,共有四屆學員,目前11級(26人)、12級(29人)學員已畢業,13級(38人)、14級(66人)在校就讀。

  一、接收推薦免試生

  北京工商大學各專業均可接收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熱忱歡迎已經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報考北京工商大學。相關信息詳見“2016年招收外校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辦法”。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在境外獲得的學曆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專科畢業五年(含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或者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5.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非法學的法律碩士(代碼035101)其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産權法、刑事法等本科專業代碼為0301的專業);本科學習專業屬于法學門類(代碼為0301)的考生報考法學的法律碩士(代碼035102)。

  6.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

  7.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

  (1)資格的确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2)具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資格的考生,還須符合《北京工商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

  (3)北京工商大學隻在專業學位領域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

  8.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詳見教育部網站)的體檢要求。

  三、報名時間及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北京工商大學2016年碩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統一的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

  應屆生預報名:2015年9月24日-27日

  網址:公衆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

  網上預報名的考生報名信息有效。

  正式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衆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北京工商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選擇報考點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複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各類考試方式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選擇報考點。

  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後,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網報信息,考生仍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内,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請考生在提交信息和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前,務必認真核準所選擇的“報考單位”、“報考點”、“考試方式”和“考試科目”等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将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正确報名,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注冊、報名、繳費,逾期亦不再補報。

  4.報考北京工商大學的考生選擇确認網報信息的報考點應遵循以下規定: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确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手續;工商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往屆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手續。

  5.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應注意:

  (1)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報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時以報名時的身份為準,考生須如實填報,不得更改。

  (3)已被北京工商大學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将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号和退出現役證編号。

  現役軍人報考北京工商大學,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北京工商大學聯系。

  6.繳納報考費

  (1)選擇北京工商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後,必須以“網上支付”(參見北京市網報公告)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繳費成功信息後,方可持報名号到北京工商大學确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

  (2)依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财政局京價(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财政局京價(收)字〔2002〕072号文件規定,對在京報考碩士生的全國統考、聯考的考生,初試收取報名費,收費标準請見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公告。

  7. 報名期間将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内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随時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确認時将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二)所有報考北京工商大學的考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确認網報信息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确認時間:2015年11月9日-12日(具體時間和安排詳見各報考點通知)

  2.現場确認

  (1)選擇北京工商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攜帶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号,到北京工商大學确認網報信息、照相,具體安排注意查看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主頁通知。

  (2)選擇外地報考點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網上公告中指定的報考點确認網報信息、照相和繳費。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4)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确認網報信息的,報名無效。

  (5)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确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

  (6)考生支付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7)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确認手續。

  (三)考生必須如實、準确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立即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須一緻,如不一緻,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往屆生的學曆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姓名應與身份證、戶口本上的姓名一緻,如不一緻,請在報名前去畢業學校教務處及公安部門開具證明。否則,何時發現,何時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得更改。

  網報信息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确認時将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不予确認。

  四、考生資格審查

  北京工商大學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次計劃”的考生,請于11月20日前将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北京工商大學将在複試時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曆/學位證書(無學位者不提供)、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不予錄取。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準考證的打印

  2015年12月14日-28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初試時憑網上下載的書面《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不下載書面《準考證》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二)初試日期: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時間安排

  26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27日 上午8:30-11:30 業務課一

  下午14:00-17:00 業務課二

  (四)初試考試地點:

  1.全國統考考生:

  選擇北京工商大學作為報考點的考生的初試地點為北京工商大學,具體考場由北京工商大學在準考證上或在網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報考點報名的考生按照報考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

  2.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MBA)的考生,初試地點選擇考生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今年不再統一到北京工商大學參加考試。

  (五)初試時,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考生初試成績通知由考生在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網站自行下載。

  (七)複試

  1.複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6年3月中旬在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網站上下載《複試通知》。複試辦法和程序由北京工商大學公布。複試一般在4月下旬前結束。北京工商大學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考生複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無學位者不提供)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于入學報到時補交)。

  應屆畢業生複試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各科成績合格,能夠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學位證書原件,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要加試,加試科目見網上通知

  (八)北京工商大學不屬于34所自劃線試點高校,複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教育部的規定執行。北京工商大學将結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在國家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确定進入複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

  北京工商大學實行差額複試。

  七、調劑

  1.北京工商大學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對一志願上線考生在專業内部或專業之間進行适當調劑。

  2.北京工商大學可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适當接收符合北京工商大學複試要求的校外調劑生,屆時會在研究生部網站發布接收調劑生的相關信息。

  3.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但未被北京工商大學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

  八、體格檢查

  複試時參加北京工商大學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北京工商大學校醫院,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北京工商大學不予錄取。

  九、錄取

  北京工商大學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确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将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北京工商大學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将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研究生錄取分為兩類,一類是定向,一類是非定向。定向考生(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幹考生除外)不轉戶口和檔案,不享受國家的獎勵和補助政策;非定向考生在入學前須将個人檔案轉入學校,否則取消享受獎學金和補助的資格。

  十、在校期間待遇及學習年限

  (一)根據教育部政策,從2014年起所有研究生全面收費,收費标準詳見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的《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獎肋政策》

  (二)2014年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革,将大幅度提高資助力度。獎學金全面覆蓋研究生,且80%的研究生待遇高于往年公費生的标準,40%的研究生待遇相當于免學費,最優秀研究生将有可能拿到18萬元獎勵。

  (三)學術型碩士生的基本學制為3年,除法律專業學位碩士學制一般為2年,(具體年限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

  十一、培養和學位

  研究生在規定期限内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内容,按照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曆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十二、畢業生就業

  研究生錄取按照就業去向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碩士生畢業時回定向單位,非定向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其他

  (一)北京工商大學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二)北京工商大學專業課不舉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輔導材料及往屆試題。

  (三)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北京工商大學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北京工商大學不承擔責任。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四、北京工商大學實行網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

  網上招生包括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書面《準考證》、網上查詢初試成績、網上調劑錄取等。北京工商大學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主頁發布,考生須随時登錄研究生部網站查詢有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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