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中航大、中飞院招飞报名启动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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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航、中航大、中飞院招飞报名启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日前发布2023年招飞简章,这些学校在京如何招生?考生报考要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 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中明确,学校与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顺丰航空合作培养飞行学员,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2023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准。

  一起来看具体招录条件及流程↓

  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

  1.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男生(北京市、浙江省有部分女生招生计划)。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其中须注意以下重点要求:

  1.任何一只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

  2.身高不应低于168cm。具体标准参照相应航空公司要求。

  3.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4.全身骨头及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无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7.无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8.无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10.无较重的晕车、晕船、晕机史。

  11.无弱视、斜视、色盲、色弱。

  12.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3.无肺结核。

  14.无胆道或泌尿系统结石。

  15.若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则要求接受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且接受手术时年满18周岁,并满足其他相关要求。

  因顺丰航空公司需执行较多夜航任务,报考考生(涉及河南省考生、陕西省部分考生)身体条件在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顺丰航空公司提出的其他相关体检要求,重点如下:

  1.未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

  2.心电图未显示心肌ST缺血改变。

  3.脑电图无异常。

  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满足飞行职业要求,并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招飞流程

  报 名

  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初 检

  考生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将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接收到初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考生按要求时间携带填好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也可以在初检现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初检时须携带身份证、一寸证件照(1张)。《飞行学员身体条件标准》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报名表》可到北航飞行学院网站(https://flying.buaa.edu.cn/ )下载。

  体 检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北航飞行学院与具有民航局鉴定资质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学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中不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学校将不予录取。

  背景调查

  学校相关部门或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高 考

  以上过程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参加本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对于2023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考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须选考物理,其他两门选考科目不限;河北省、辽宁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报考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首选科目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须选考化学,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

  录 取

  高考录取环节中,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对于进档并符合以上招飞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不低于生源省区市高考总分的60%,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对于部分省区市,考生若同时填报学校多个合作招飞志愿,将根据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入学资格审查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照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培养方案

  录取后,学生将进入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分为四个阶段:

  1.理论学习阶段;

  2.航校飞行训练阶段;

  3.换照考试阶段;

  4.毕业设计及岗前培训阶段。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转入飞行学院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毕业及待遇

  2023级学生为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顺丰航空公司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相应合作培养单位工作。

  飞行员属高薪职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工资待遇与国内同行业标准相当,并随飞行经验和级别的提高相应增加。

  有关费用

  学生需按北航本科生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自理。其他费用依据相关协议由相应航空公司承担。

  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有关要求,学校2023年将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重庆市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在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在北京市、上海市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学校招飞办法将进行相应调整,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 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中提到,飞行技术专业计划招生约330人,学校将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编制确定分省计划,正式招生计划将以2023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况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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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飞行训练期间享受每月900元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还在学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购买。

  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学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本校自招送培国内其他运输航空公司或本校飞行教员。

  招飞省份

  2023年拟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浙江、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广东、山东、宁夏、广西、福建、辽宁、新疆18个省份开展招飞。

  送培单位

  2023年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7家航空公司以及本校飞行教员。

  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文理兼招、应往届不限。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浙江、北京、天津和山东四省(市)招考模式为“3+3”,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河北、湖南、广东、辽宁、福建、和重庆六省(市)招考模式为“3+1+2”,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

  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报名方式

  2022年10月28日起,考生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视情部分省份增加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和委培航空公司要求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学校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学校录取规则的情况下,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23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飞行技术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3年度招飞简章 ,学校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学校该专业预计招生1510人左右。各省市招生计划以该省市教育考试院(省招办)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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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行技术专业办学情况

  培养方向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京东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学校飞行教师。

  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学员完成本科学业后,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继续攻读学校飞行运行及安全技术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学生管理

  该专业根据民航行业要求和飞行职业特点,参照军队的正规化管理模式,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严”字当头,着力培养飞行学生令行禁止的章法观念、规范有序的行为习惯、严谨精细的民航作风、勤学苦练的优良学风、安全第一的职业理念和高度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

  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 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中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1.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3.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4.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5.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6.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7.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

  8.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9.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

  10.不服从学校对委托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4920元,住宿费、教材费、服装卧具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四川省高校收费相关规定执行。飞行训练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支付。

  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文件《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通知要求,学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受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委托,为其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招飞省份

  2023年学校拟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西、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等28个省、市、自治区招飞。

  招生对象

  在学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岁(2003年9月1日后——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和山东6省(市)招考模式为“3+3”,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均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8省(市)招考模式为“3+1+2”,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2.身体条件:

  (1) 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E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 胸腔脏器手术史;

  J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未满6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

  S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 哮喘病史。

  (2)通过由学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报名方式

  考生从2022年10月28日起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招飞申请。

  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招飞流程及录取方式

  1.考生须完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面试、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招飞流程。

  2.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3.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

  4.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市,考生可根据该省市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方为学校承认的“有效招飞申请”。

  6.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

  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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