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亚盛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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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9.《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法性等多角度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公司战略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1年度业绩进行了预告,业绩预告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依法履行了职责。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我们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 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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