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级办理+室组地”联动 贡山县纠治不作为慢作为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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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李光梅)“3年多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拿回来!”日前,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为独龙江乡孔当村孔干小组村民孔某某妥善解决了高秆补贴拖欠的问题。

  这得益于贡山县纪委县监委通过“提级办理+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组建精兵力量,对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提级办理。

  2022年11月,贡山县委第一巡察组编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独龙江乡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在查阅该乡辖区6个行政村的工作台账时,发现有2个村委会存在长期拖欠群众惠农补贴等问题。

  2023年2月,贡山县纪委县监委成立专项核查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采用“提级办理+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进行核查,由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牵头统筹,驻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参与,乡(镇)纪委协同配合,确保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直查直办。

  针对该案中反映出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23年3月,独龙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胡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该乡孔当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木某某和孔当村委会原主任吴某某等3名村干部被追究责任。

  “在提级办理期间,我们举一反三,坚持做到第一时间查处纠正、第一时间推动整改,对全县其他乡(镇)在惠民补贴发放、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中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贡山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提级办理后的边查边改,及时督促其他乡(镇)退缴以前年度结余高秆补贴2万余元,收回流失的村集体资金3.35万元和被占用的价值2.97万元的村集体资产,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推进基层综合治理。

  为巩固成果,贡山县纪委县监委下发《贡山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分管领域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利益输送、私设“小金库”、开设“空壳社”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确保基层一线在执行党的乡村振兴战略上不偏航、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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