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时,体系认证证书你放对了么?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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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采购项目要求提供ISO的三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加分项,有些IT项目要求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上述这些ISO体系认证证书都是企业自愿性认证,均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国家强制性认证是如CCC认证这种。因此,ISO体系认证一般不能作为采购项目的资格性条件(门槛)。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体系认证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加分项)。举例来说,一个非IT的货物(如制服)采购项目把ISO的三体系认证证书作为加分项是可以的,但如果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也作为加分项则是不合适的,因此采购项目与信息安全管理无关。

  在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人如遇到采购文件将ISO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资格性条件,请联系本人代理质疑和投诉,要求将这不合理的资格性条件去掉。

  较为常见的是采购项目将ISO的三体系认证作为评审因素,即加分项,有一个认证证书加一项的分。但是很多投标人明明在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放了体系认证证书,在评审时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分,这是为什么呢?

  ISO的体系认证证书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并不是说拿到认证证书后这三年就一直处于有效状态,而是在3年的有效期内企业每年还要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即年审(认证机构要收取费用),一年一次,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上加贴监督审核标贴或者发年审通过的通知书等方式才保持认证证书有效。

  很多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只放了ISO的体系认证证书,距发证日期已过一年证书上却没有监督审核的标,也没有提供年审通过的通知书。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不能得相应的证书加分。实际情况可能确实是企业没有去做体系认证的年审。但下面这种就很可惜了。

  有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体系认证证书,是需要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来查询证书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发证已满一年时)投标人是需要把扫码查询的信息打印出来附在体系认证证书后面。因为评审时,评审专家的手机是被集中管理的,是没法给你扫码查询的,而且也不允许评审专家借助外界查询资料信息来进行评审,证明证书有效性是投标人的责任,评审专家没有义务去查。所以放体系认证证书时一定要同时放有效性证明文件!否则即使放了事实上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但由于没有放证书有效性的证明文件,评审专家不能判断其有效性,相应的证书加分就没给。

  现在你明白投标时体系认证证书你放对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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